“黃金高案”的信息披露

閔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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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8月9日,新華網發出一則報道《福建省連江縣原縣委書記黃金高涉嫌受賄被起訴》。次日,《華夏時報》刊發了一則綜合消息《福建連江原縣委書記黃金高被起訴曾包養四情婦》。這兩篇報道立刻被眾多媒體轉發,並再次引起公眾對黃金高事件的關注。由於該事件從一開始就有一層神秘的面紗,且內地媒體一年來對事件(後轉變為案件)的進展未有只言片語的跟進報道,內地公眾始終無法明了此案的真實情況。

“黃金高案”可以說是反腐敗鬥爭中最具戲劇性的案件──黃金高以公開揭露他人腐敗始,卻以自己的極度腐敗被揭穿並將被審判終。這兩篇報道告知公眾,轟動一時的“防彈衣書記”事件正進入尾聲。

由於一年來,圍繞這一案件的信息披露不權威、不全面、不及時,尤其是信息內容的不確定性,讓公眾的心中充滿了疑惑。在上述兩則報道刊發後,立即引來不少公眾在網上發表評論,一些報紙也隨即刊發了署名時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篇:肖余恨的《消除公眾對黃金高案疑慮更重要》(載8月11日《現代快報》);楊濤的《期待黃金高案公開審理》(載8月12日《中國青年報》);孫立忠的《用公開破解黃金高身上的悖論》(載8月12日《中國經濟時報》)。光看標題,就可以看到三篇時評中兩篇用了“公開”二字。

本文不再重復三篇時評的觀點,而僅就黃金高案的信息披露進行回顧和點評。

一、黃金高上書的信息披露,2004年8月11日,人民網人民熱線刊發了福建省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的一封信《為何防彈衣隨我六年》。一石激起千層浪,網絡媒體立刻紛紛轉載,引起網民的熱評。第二天,不少報紙也紛紛在顯著位置甚至使用整版篇幅進行跟進報道。8月14 日,福建省重點新聞網站東南新聞網制作了“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致信人民網事件調查”專題,內容主要有兩部分,一是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面回應,二是駁斥黃金高投書中涉及的6個問題的調查。

一方面是中共中央黨報網站,一方面是省委宣傳部領導下的省級重點新聞網站,發生如此對立狀況前所未有。這讓公眾從一開始就感受到事件背後的復雜性。

人民網有關人士事後在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表示,盡管這封信登出的具體細節不便透露,但人民網是經過人民日報社有關讀者來信正常處理程序後,並派專人到連江縣進行調查後才刊發的。也就是說,人民網披露的信息是針對連江縣可能存在的腐敗案件。而福州市委、市政府則認為黃金高投書人民網“這是不講政治、不講大局、個人主義惡性膨脹、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極端錯誤行為。其行為的直接後果是為西方敵對勢力、台灣敵對勢力、民運分子等利用,引發了社會政治不穩定,成為嚴重的政治事件”。在有關部門要求下,8月13日起,內地新聞媒體便中止了對黃金高一事的報道,網絡媒體包括門戶網站也刪去了有關報道。出乎意料的是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欄目,在8月16日仍播出了對黃金高的專訪,但這期節目後來卻沒有能夠置入央視網站。前有8月15日一期,後有8月17日一期,獨缺8月16日一期。

黃金高事件來的快,去的也快,在隨後一年時間內,內地的媒體沒有再報料。但畢竟這一事件帶來的沖擊是巨大的,給全社會留下了巨大的問號。這一存疑一直到今天。公眾對黃金高是到底是中共黨內的“反腐鬥士”,還是中共黨內的“異己分子”,實在是無從尋找答案。

二、黃金高被“雙規”的信息披露

“黃金高事件”發展至“黃金高案”的轉折,是黃金高2004年底被“雙規”。但首先披露這一消息的是香港的《大公報》和《文匯報》,而非內地的主流新聞媒體。

2004年12月17日香港《大公報》刊發福州16日訊消息稱,“據當地消息靈通人士透露,以‘防彈衣書記’著稱的福建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昨日已被‘雙規’,據悉他涉及金錢及生活作風問題。”18日,香港《文匯報》亦刊發17日發自福州的消息:“防彈衣書記”被“雙規”。這兩篇報道透露的信息表明,黃金高的問題並非上書事件造成的政治危害,而是其本人嚴重的腐敗事實。《大公報》報道中除披露黃金高貪財外,還首次披露了黃金高貪色──擁有四個情婦一事。而《文匯報》的報道中還有《大公報》未提及的罪行,稱黃金高“還以調動、提拔等手段奸污3名女青年”。

令人感到蹊蹺的是,《大公報》的報道太不專業,不要說新聞界人士看了認為漏洞百出,一般讀者看了也會頓生疑竇。因為在這篇報道中,提到的黃金高的所有好色“事實”的前面均加了“傳說”、“據說”、“據傳”、“有傳聞說”等用語。如“傳說無論在與第一任妻子還是第二任妻子婚內,直到他被‘雙規’ 前還包養著四個情婦,且為每個情婦都買了一套公寓,每周輪流睡”;“有傳聞說,他在擔任莆田地委招待所轄下興化賓館總經理時,曾利用職權將一位女服務員的肚子搞大了,並執意要與結發妻子離婚”;“傳說黃金高還經常出入福州五四路一家酒店尋歡”;“除了包養情婦外,還經常嫖娼。他的好色,在福州的莆仙籍官員中很有名,據說在連江縣的幾家大酒店裡都有長期包房,有時分別在幾家酒店包養娼妓”等等。

2005年2月6日,香港《大公報》更以整版的篇幅對黃金高的嚴重腐化行為進行了全面深入的披露。寫黃金高被“雙規”報道的同一記者,此次以《“防彈衣書記”案真相大白》為題,繼續披露了不少獨家消息:“‘防彈衣書記’黃金高於去年12月15日被紀檢部門‘雙規’,至今已經五十天了。正如本報第一時間披露黃金高被“雙規”的消息時所言:如果黃金高是完全清白的,上級部門絕對不敢公然瞞天過海,對如此敏感人物搞打擊報復。據悉,截至目前,紀檢部門已經查出黃金高在經濟方面:貪污受賄二百余萬元,另有六百多萬元個人財產來源不明;在生活腐化方面:他有六位情婦,其中一人還是上門向他伸冤的女上訪戶。”(注意:在進一步清查下,不僅黃金高貪污受賄的金額已經上升,且黃的情婦也由4個上升至6個)然而,這篇報道中依然在細節方面留下了讓人感到匪夷所思之處,如“因為情婦多,怕接電話時弄錯,黃金高為自己配備了七部手機,一部用於應對日常工作,其他六部分別用於與六位情婦聯絡。這樣,無論是哪個情婦來電話,黃金高都能迅速準確地知道是誰,而不會弄錯。”

不知是某種因素使香港《大公報》的報道無法專業,還是寫這兩篇報道的香港《大公報》記者有意不專業。無論如何,不專業的報道對公眾不能起到“解惑”的作用,反而讓公眾更添“新疑”。

三、黃金高被起訴的信息披露

謝天謝地,黃金高的信息又由內地的主流新聞媒體發布了。畢竟內地違法亂紀官員的處置最後總要向內地民眾有個交待。

比較一下新華網和《華夏時報》的報道,可以發現有一點大不同:新華網只報道了黃金高涉嫌受賄,而《華夏時報》則還報道了黃金高的“貪色”。報道稱:“黃金高被“雙規”後,媒體揭露他好色,包養4個情婦,經常嫖娼和受賄。報道說,黃金高還為每個情婦買一套公寓。黃金高還經常嫖娼。據報道,他的好色,在福州的莆仙籍官員中很有名。”這段話顯然套用了香港《大公報》2004年12月17日刊發的報道。但不知為何《華夏時報》報道沒有引用香港《大公報》2005年2月6日報道中黃金高有6 個情婦的說法。中國共產黨對犯錯誤幹部、黨員的處理,人民政府法治部門對犯有罪行的公民的處理,歷來的政策和做法是“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即是對壞人,也要以確鑿的犯罪事實為量刑的依據。從香港《大公報》的報道到《華夏時報》的報道,對一些道聽途說的傳言而不是對紀檢部門認定的事實進行傳播,其結果只能是混淆視聽。

媒體在重大案件報道時,其社會責任尤為重大。黃金高案信息披露的不權威,信息內容的不確定,自然造成公眾心中的疑團。因此,黃金高將被檢控的信息報道後,本文開頭提到的三篇時評的出現,集中反映了公眾對該案信息披露狀況的不滿,集中表達了公眾對該案信息公開的合理要求。

肖余恨時評的第一句寫道:“可以斷言的是,比‘黃金高案’復雜的案肯定不少,但比‘黃金高案’離奇的肯定不多。”

說一句苦澀調侃的話:呼吁盡管呼吁,但黃金高案的信息或許依舊不會透明公開,屆時只要將宣判結果一發布就完事,然而,事件本身已讓公眾又一次受到了教育,這便是深刻認識到中國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永遠有多遠,反腐敗鬥爭就有多遠)、艱難性(艱難有多難,反腐敗鬥爭就有多難)和復雜性(各位看官,你自己想去吧!)。

閔大洪

寫於2005年8月14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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