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幼女街頭賣藝 每天要不到100元就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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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8月5日,解放路長江大橋下,一小女孩表演雜技乞討,地上放著一個三腳架,她用嘴咬住手帕包裹的三腳架頭,倒立著旋轉。面前放著一個碗,路人被其技藝打動,紛紛掏錢扔進碗中。

8月10日,同樣的情景出現在武廣、武展等地,稚嫩的表演形同「木偶」。

8月18日上午9時,漢口莊勝崇光百貨門前再次出現了該女孩的身影,當女孩開始轉圈時,路人歎息著把錢放到碗裡。「本是上幼稚園的年紀,誰讓她來幹這個?真是造孽!」

據觀察,只要路邊有人停下觀看,小女孩就要表演,人流量大時表演時間更長,轉圈的次數也增加。一次,她一口氣倒立了4分鐘,在空中轉了40圈,一停下來,她就大口喘氣。休息時,小女孩把碗裡的錢拿出來放到包裡。半小時後,一男孩出現在她身邊,目光呆滯地看她表演。

對話 每天不討100元要挨打

記者瞭解到,女孩叫小花(化名),5歲,男孩叫小超(化名),13歲,河南人。母親在家務農,因家裡太窮,兄妹倆被父親帶出來「打工」。

小花的小手上長滿了厚厚的繭,衣服污漬斑斑。當記者問及父親時,小超氣憤地說:「他天天和一個不認識的女人在家裡,讓我和妹妹出來掙錢。」小超說,他們倆每天至少要討到100元錢,如沒有,回家便會挨打,已被打過多次。

暗訪 陌生男子帶走兄妹倆

8月18日22時30分,在莊勝崇光百貨門前連續「工作」了14小時的兄妹倆,終於收起了三腳架。他們要去哪?記者決定跟蹤。

兄妹倆穿過武廣地下通道,來到中山公園站牌下,這時一陌生青年男子與他們搭話,並將他們帶上去漢陽的公汽。在漢陽鐘家村站下車後,該男子將兄妹倆帶至一家餐館吃飯。見有陌生人跟蹤,男子隨即消失得無影無蹤。

23時30分,兄妹倆各端著一碗麵準備回家,在鐘家村玉賢巷內,見記者跟著,便在石凳上坐著不走。記者只得佯裝到家,在暗中潛伏。

24時許,兩人終於進入陋巷的一間房子,而數小時前失蹤的陌生男子,正躺在床上。

揭秘 操縱者竟是女孩父親

起先該男子拒絕回答問題,當記者道出「小超說你身邊有一個女人」時,該男子神色變得異常緊張,終於道出實情。

男子稱他叫孫河領,32歲,河南省鹿邑縣唐集鄉孫莊人。女孩小花是他的女兒,男孩小超是他的侄兒,家裡還有妻子和一個7歲兒子。孫說自己有腎結石,不能下地幹活,侄兒輟學後來幫忙,每年都要向侄兒家付工錢。

據瞭解,小花4歲時便在父母的要求下拜師學「軟術」,半年後便在父親的操持下在武漢、南昌等地賣藝乞討。

對孩子說不討100元就要挨打一事,孫矢口否認,「我常讓他們早出早歸,不論錢多少。」記者試圖找一旁的小花對質,可她早已進入夢鄉。

孫河領拿出了當天的「營業額」,記者估計至少有150元。「孩子的將來怎麼辦?」對這個提問,孫河領顯得很急躁,「這比偷搶總強些吧,明天照樣出工」。

聲音 幕後黑手應繩之以法

根據《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脅迫、引誘未成年人進行殘忍、恐怖、色情等摧殘身心健康的表演。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進行此類表演的,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的,公安、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門應按其職責,分別責令停業整頓,並對直接責任人予以治安處罰。

2005年6月15日,市政府頒布實施了《關於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通告》,通告規定:對脅迫、利用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進行乞討謀利以及糾集流浪乞討人員強討惡要的行為人,依法予以打擊。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周佑勇表示,目前在武漢單部門管理乞討人員有困難,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門應聯手管理,避免漏洞,才能使政府條例得以貫徹執行。很顯然,孫秀是被人操縱的乞討工具,背後無論是誰,都應繩之以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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