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訛詐! 偉光正是搞政治訛詐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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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訊】政治訛詐是權力壟斷者維護權力壟斷所採取的一種常用策略。訛詐的目標是民眾,維護的是自己的壟斷權力,本質是公權致害,形式上是政治取代法律。

8月21日,慈溪某交通警察大隊4名值班交警埋頭打牌,前來報案的群眾等了5個小時交警也拒絕到交通事故現場處理。交警說:「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但不是為你們服務」—–眾所周知,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交警蓄意拒絕履行法律責任,卻以抽象的政治概念搪塞群眾,是一種典型的中國特色的政治訛詐。

中國不止一次的發生辯論:權大還是法大?其實這個問題的本質是「政治大還是法律大?」,遵守政治還是法律大?

筆者認為:政治是一種典型的人治,人治的主要的差不多是唯一的形式就是政治。因此,權大還是法大的辯論,應當歸結到政治大還是法律大的問題上來,更應當歸結到人治還是法治的問題上來。

政治與法律,從來就是死對頭。政治與法律的對抗,應當作為一門現代學科獨立出來,應當吸引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研究,這絕對是一門不可或缺的新學科,一個科學的新領域。
政治訛詐導致中國世風日下,是中國世風日下的根源。

某醫藥國有企業進行工資改革,放出煙霧彈聲稱絕對不能讓工人吃虧,然而工資改革以後工人的年收入下降了2000元以上——-當職工不滿工資改革的時候,立刻被扣上「和社會主義制度對抗」的帽子,這種社會微觀領域的「政治訛詐」,已經使中國千瘡百孔,國家和國民貌合神離。

政治訛詐作為一個很重要的社會主題,存在於中國所有社會領域。

8月25日,深圳出台規定:深圳人大代表必須公開自己的電子郵箱,筆者看到這篇新聞,頭腦中蹦出的第一次詞語是「欲蓋彌彰」——這個規定何嘗不是一個政治訛詐呢?深圳為什麼不選擇人大代表公開自己的電話辦公地址而選擇電子郵箱呢?很明顯是煞費苦心的。筆者作為一個網蟲,幾乎不看自己的電子郵箱,因為電子郵箱垃圾郵件居多,而且沒有多少實用性,更重要的問題是:電子郵箱並不是一種很好的互動渠道,人大代表根本不用理睬你的任何電子郵件,如果矛盾激化起來,人大代表可以拿「從來沒有收到你的電子郵件」為理由,使你的問題自始作廢—–因此,筆者認為,深圳規定人大代表公開自己的電子郵箱,是一種政治訛詐。他們不如北京做的好,北京規定人大代表必須公開自己的辦公電話。

政治訛詐在中國是如此的普遍和流行,是玩弄權術者的核心技巧,以至於說政治訛詐在中國是一種特色文化也不為過。

比如:新聞領域,中國每每發生比較大的災難事故,新聞媒介就會心照不宣的播報國外發生的類似的災難事故。這種技巧的應用範圍從煤礦災難,火災,水災,車禍到飛機失事無一遺漏。

比如:反腐領域:中紀委宣布一萬名貪官交出6000萬貪污資金。事實上呢?僅外逃貪官就達4000多名帶走4000億人民幣。中紀委宣布這一結果是政績呢?還是敗績?我想中紀委是為了撫慰民眾對腐敗的滿腔怒火吧?中紀委為何不把舞台讓給法律呢?!

比如:華北油田規定招收下崗工人再上崗,以離婚為優先條件,導致華北油田下崗職工湧動離婚潮以爭取上崗名額—–這種不倫不類的規定出台,也是一種政治訛詐,分化瓦解民眾群體內的忠誠;比如某村規定要想領取救濟補助必須證明自己是處女,這也是一種政治訛詐。
比如:2002年全國發生10多起處女賣淫案件,南京某公安局處長聲稱「處女也可賣淫」—這是一種政治訛詐;

比如:南京某領導前些年在賓館找小姐不成打砸賓館騷擾服務員後被撤職從公眾面前消失後2005年被提拔重用,這是一種很典型的中國特色的政治訛詐。

比如:出了事故出了問題,官員封鎖消息壓制媒體,導致本地的新聞總是外地先報導的新聞秩序,這也是一種政治訛詐。如煤礦出事後政府給記者發封口費,如當年妞妞事件被壓制禁止網絡傳播……

在一個法律和政治構建的二元社會中,法律如果不能成為主角,那麼政治訛詐就一定存在。法律和政治的較量,是決定中國前途的主戰場。事實上,發達民主國家往往都是一元社會:法律是唯一的主角。(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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