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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一年取締重點 國道龜行 最重罰1萬

【大紀元1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車速不均是導致高速公路車禍的主因,未來1年,警方以取締慢速車為重點。持續佔用內側車道、車速又低於80公里以下的「烏龜車」,準備吃罰鍰達6000至1萬2000元的罰單了。

民眾開車上高速公路,往往因為內側車道車輛車速過慢而氣結,這些被謔稱為「烏龜」的車輛,今年將成警方鎖定的重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高速公路管制規則去年均大幅修正,根據規劃,今年3月開始,警方取締重點將由超速轉變為慢速車,時速低於80公里以下的慢車,僅能行駛外側車道,內側車道僅限超車與最高速車使用。

持續佔用內側車道、車速又低於80公里以下的「烏龜車」,如影響後方車流,將遭重罰6000至1萬2000元。

以往,警方取締高速公路車速過慢車輛,往往均需開車尾隨,並沿途錄影,難度相當高,導致去年全年取締件數不到2000件,僅超速照相60萬件的千分之3;未來要抓烏龜車,如何舉證?仍待警方想出奇招。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何國榮認為,多數民眾並不知道此一調整,宣導是重點,警方的執法心態也需改變,警政署會召回員警再教育,並設法克服取締技術。

例如國道部分測速照相機,可能改為針對車速過慢者照相,移動式的測速照相,也以取締慢速為主,橋上錄影也會調整功能。

裁罰新制 依影響程度分級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今年可能是國道通車以來,相關交通規則變動最大的1年。以往各項違規均開罰3000至6000元的制度,將依影響程度分級裁罰。

新制基本上將分為3級;對交通安全有直接影響者,維持原有的罰級,無直接影響者,則調降為600至1200元。

例如民眾經過收費站時, 開錯收費車道,沒有回數票的民眾誤闖回數票車道,以往可能挨罰3000元,往後裁罰600至1200元。

罰款最高的則是「烏龜車條款」,金額達6000至1萬2000元。

根據新的罰則,以往裁罰3000至6000元的單一價,未來僅剩超速、未繳費闖越收費站、未保持安全間距等16項違規行為,繼續維持原裁罰標準,其他違規行為,除烏龜車條款加重處罰,均大幅調降為裁罰600至1200元。

除了罰則改變,原訂黃曆新年上路的國道交流道標誌新標示方式,也確定提前實施,高公局表示,目前除關西交流道,其他交流道出口標示均已完工,民眾現在在各地都可以看到編號、地名並列的出口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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