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獄中國新年夫妻共寢 成變相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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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亞洲時報記者羅少蘭1月12日撰文)今年中國新年,北京女子監獄將挑選十二名犯人與探監丈夫同居二十四小時,引來傳媒廣泛報道。同居會見在國內並非新生事物,是各地監獄賺取收入的手法之一,安排一向只適用於男犯人,因法例規定若女犯懷孕,須予以假釋。事件反映中國監獄商業化的程度已到了頂點,連女子監獄也按奈不住,要趕上以開設“鴛鴦房”賺取收入的潮流。有中國國內法律界人士批評此等安排沒有法律根據,監獄有自我創造法例之嫌,做法非常危險。

北京女子監獄獄長李瑞華在解釋安排時說,這是“人性化”的做法,目的是用以獎勵表現良好的犯人,促進她們的改造,並表示如果這試驗效果良好,將成為一種常設的會見方式。

近年,中國監獄打著“人性化”的旗號,開創了很多匪夷所思的商業行為,並有制度化的趨勢,除設置酒店式“鴛鴦房”外,其他還包括開設超級市場、會見餐廳、美容院等。

早在十多年前,筆者得悉一名繫獄民運人士的妻子疏通獄警後,獲安排跟丈夫在獄中過夜,可見這做法由來己久,只是近年開始制度法,以酒店式“鴛鴦房”作招徠。最早將“鴛鴦房”制度化的可能是武漢河灣勞教所,它的“鴛鴦房”於一九九七年就投入使用,備有“管理須知”掛在房內當眼處,清楚註明入住者必須具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要絕對保證是受教人員的配偶。

之後,南京及北京等地的監獄也陸續出現“鴛鴦房”制度,全部都實行收費管理,價格大約每晚一百元,同居時間是每晚七時到次日早晨七時,家屬晚餐由監獄免費提供,表現良好的犯人最多每月可獲安排享用“鴛鴦房”一次,大部份監獄只讓男性犯人申請。

全國以北京的發展最為迅速,市監獄局最近頒佈了《罪犯與親屬、配偶團聚、同居管理規定》,規定所有合格的犯人,不管男女,均有權申請享用“鴛鴦房”,直接鼓勵了北京女子監獄開設這服務。此外,該局又規定犯人在獄內超市購物及享用其他服務時,須使用消費卡,家屬只需在市內相關銀行網點存錢即可,不用帶現金往監獄,即犯人在獄中也可“刷卡”。

眾所週知,中國的監獄除了是懲教場所外,也同時是大型的生產企業,例如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也同時掛河北客車廠的牌,專門生產長鹿牌客車。經濟改革推行前,國家給予監獄充足的撥款,企業的生產與銷售都不成問題,犯人的生活平穩。改革開放後,監獄企業不但要自找市場,還須每月向政府上繳特定款項。一旦不能完成上繳,監獄上下的工資及營運所需的資金都發不出來,可令監獄無法正常運作。

面對龐大的上繳壓力,監獄長不得不想方設法的提高收入來源,於是有“鴛鴦房”、超級市場、監獄餐廳、美容院等出現,也說明了為何輿論雖然對這些安排不滿,但政府卻抱支持態度。這些權利雖然缺乏法律依據,政府卻頒布管理規定,人為地將其合法化。

批評得最嚴厲的要數國內的法律界人士,他們普遍認為“懲治”的精神在於透過剝削犯人的人身自由權,包括與配偶同居權,讓他們反省,日後不再做犯法的事。監獄作為執法機關,最大的職責就是要按照法例,執行法院的判決,絕不可按照自己訂定的標準,決定恢復某些犯人的部份人身自由權。

中國的《監獄法》內雖然載有對表現良好的犯人,可給予獎勵的條文,但獎勵方法以減刑或假釋為主,絕對沒有“可獲獎與配偶同居一夜”的條文,獄長們的做法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即是他們在創造法律,做法非常危險。

一些中國監獄又在試行探親放假、半監禁、試工試學等新的服型模式,說是吸收外國的先進經驗,但這又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因為《監獄法》內並沒有此等服型模式,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執行過程缺乏嚴格的條件界定,容易釀成偏私或貪污賄賂等行為。

中國監獄存的問題多不勝數,上述的肯定不是最可怕;但是,它們反映的中國執法人員行政優先、有法不依等問題,卻是非常值得關注的。試想想,若某監獄為了解決財政問題,試行以捐款額作為獎勵標準,給予犯人包括假釋等各種各樣的權利,那將會是一個怎樣的局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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