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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第4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2月初開徵

【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七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94年第4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即將開徵,開徵日期自95年2月1日至2月10日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營業人於接獲繳款書後,應於時限內以現金或利用 ATM、信用卡、電子錢包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等繳稅方式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營業人如在 1月27日前仍未收到繳款書,應主動前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單繳納。

國稅局提醒,為免營業人因事情繁瑣,逾期未繳,導致被加徵滯納金,或前往金融機構受排隊等候的麻煩,可依繳款書通知上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申請辦理轉帳代繳,營業人僅須在下期稅款開徵前兩個月,依式填寫相關資料並蓋好印鑑章後,免貼郵票寄回國稅局,經辦妥後,即可適用約定轉帳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