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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苗:在《新京報》拱卒:走憲法之路

——陳永苗維權運動文選

【大紀元1月20日訊】2004年5月離開《新京報》,最後一天回報社辦離職手續,報社到處高掛「我們已經半年了」條幅,我才知道在新京報已經半年了。回首新京報時評寫作之路,我來一言以蔽之:憲法之下拱卒。

‘??br>孫志剛案對自由主義的時評寫作,確實有重大的意義。在孫志剛案之前,屬於自由主義的時評基本在網上,該案之後,自由主義者大規模地佔領了新聞媒體的時評寫作。例如秋風和王怡成為《新聞週刊》的主力,我進入新京報。

‘??br>我進入新京報之前,和評論部主編孟波有個關於時事評論應該如何站立時代潮頭的談話。在我看來,《新京報》的創立是程益中孫志剛案之後的戰略,也就是說孫志剛案是《新京報》的起點。《新京報》雖然不能討論政治制度改革問題,但是近兩三年內國內社會制度肯定有較大變遷,這一點《新京報》必然如影隨至,跟得緊緊的,這正是我進入新京報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動機。

‘??br>和孟波的談話,我後來寫成《新年將有新氣象》,本來準備作為《新京報》新年致辭,後來被總編撤下來,我貼在了我任首席斑竹的天涯社區新聞眾評,作了新聞眾評新年致辭。

我寫道:

過去的一年,是一個災難與進步同行的一年,我們在有幸逃逸出SARE暴肆的魔掌,大難之後有後福,中國有很大的進步。

從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發展成為社會共識,但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間,由於過分強調效率,致使公平被忽視。 鄧小平同志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其目標決非僅僅是為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部分人富裕起來的目的還是了全民富裕。那種錯誤的發展觀並沒有真正理解鄧小平同志。去年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確立了以人為本的發展觀。這種發展觀建立在公平、基本人權和正義的基礎上,從而扭轉了過去片面發展觀的危害。讓中國前進的軌道重新回到正確的位置。

‘??br>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同時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這種發展觀不損害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工人和農民的利益,相反要給與傾斜。因為只有加以傾斜,才能保證全社會盡可能平等地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br>而且必須看到,工人和農民的利益如果得不到保護,那麼對整個社會來說,都是有害的。因為社會制度必須得到全社會的認可,如果忽視了多數階級的利益,那麼會失去平衡。所以國家領導人高度重視民意,重視民生。工人、農民重新拉回到政治的中心。

‘??br>這不僅是是為了扳正過去發展觀的需要,而且是中國走向現代政治的需要。不把工人、農民納入政治,任何一種制度都將是低效率的制度。

‘??br>這種「以人為本」的觀念並非僅僅是觀念變遷的產物,它很早以前就凝固在憲法關於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之中,如今的提出,無疑是對憲法精神的回歸。我們認為,強調以人為本,把發展建立在公平、基本人權和正義的基礎上,就是遵守憲法、尊重憲法。

‘??br>因此我們認為,前年12月底胡錦濤同志在紀念憲法二十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和去年以人為本發展觀的提出,有著內在的聯繫。這次修憲寫進保障人權的條款,也是一樣。這就是廢除收容遣送制度,修改拆遷法規、催討民工工資等等一系列旨在恢復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的舉動的大背景。其他的進步措施也離不開這個背景。

可以看出這些變革將是對憲法以下的法律、法規有超越憲法底線的條款和規定的修正。我們認為,我們要研究並且找出這些不當之處,竭盡全力廢除之、修訂之。

我從清朝末年的新政歷史和俄羅斯帝國晚期的改革的經驗觀察得出結論,在中國,如果要由最高當局積極有力地推動政治體制改革,那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如果在司法、教育和行政等准政治方面進行實質性改革,這是大概率事件,而且目前正在進行中。

我還認為,從改革開放以後,社會和國家已經有了適當的分離,最高當局也主張限權。那麼我們的努力,可以修補原來國家強姦社會造成的損害。如果在司法、教育和行政等准政治方面進行推動,繼續推動社會與國家的分離,即使發生動亂或革命,也能為未來保留市民社會的完整和穩定。我還把它稱為換頭術,隨著身體(社會)的健全,必然頭顱(政治體制)的更換。這樣就直接目的而言,這種努力讓社會軀體身強體健,間接目的而言,它也是一種換頭術。《新京報》展開的反對禁乞運動、反對乙肝歧視、反對網路監控都是在這樣的意圖支配下進行的。

‘??br>環視當今中國的政治事物,如果可以被自由主義看起來眼順一點,那就是《憲法》,尤其是《憲法》種的基本權利的規定。而且憲法也是當前最高當局維繫統治合法性的的最好手段(胡錦濤上臺後就直接訴諸於憲法)。

‘??br>我在《刀把子能否放鬆》一文中指出,胡錦濤在2003年12日4日的講座,把黨和憲法的矛盾直接裸露在公眾的審視中。就用盡現有體制最大空間而言,只有憲法才留下最大的空間,甚至可以使用憲法來質疑執政黨的地位。

‘??br>雖然胡錦濤的解決方案不是法治的,是法治國的,也就是讓執政黨的領導在法律的框架下運行。在經過十年來的經濟制改革,以及89年以後的政治衝突,胡錦濤的講話代表著政治體制改革就像匕首已經抵住了喉嚨,沒有躲閃的餘地。

‘??

我認為在憲法的框架下進行努力,能夠用盡現有的最大空間,這樣效果不僅最明顯,而且能為未來奠立不易的社會結構。而且這樣的努力沒有正當性與合法性的對抗,從整體上也能獲得最大支持,消耗最小。而且如果最高當局否認,那它也就是自殺行動。因為否認自己的法律,會造成當局內部也認為自己是不道德的,邪惡的,野蠻的,如果認為自己是邪惡的,那麼距離死亡就不久了。

‘??br>在2002年7、8月間我因為反對《互聯網出版暫行規定》而接受香港《明報》和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就認為訴諸憲法才是不服從運動的「根本大法」。

  

在我的《違憲審查:知識份子和民眾共同之路》和《網路:虛擬的天安門廣場》提到,對於於社會底層來說,憲法還是他們最後的屏障,他們並未提出廢除憲法的主張,相反要求讓憲法變得神聖,如此以制約權力,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和人身權利。他們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抗爭,于建嶸博士的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

我在《違憲審查:知識份子和民眾共同之路》中寫道:

只有到了那些違憲的法規觸犯了社會底層的基本道德底線以後,人們才會意識到作為國家命令的法規背後還存在一個更高的高級法,這個高級法顯示了這些法規的不正義性。這個基本道德底線問題,也就是銘刻在人們內心的一種樸素的正義觀念。傳統社會的農民革命認為,在他們的生活水平已經低得不能再低的時候,保障最低生活的要求是正當,也是必需的,他們忍受剝削的極限是他們的生計有所保障。失去生活保障、生活水平下降到「安全線」以下,可能激起怨恨和抗議。這種樸素的正義觀念仍然在中國人的腦袋之內。

現在這些樸素正義感,也就是寫在憲法關於基本權利的規定裏,那麼用憲法對各種惡法進行審查,並予以廢除,是目前比較好的道路。收容遣送的違憲審查路徑就是證明,2003年6月2日,對該行動,《紐約時報》指出,為了促進變革,大陸年輕知識份子多數採取了「體制內改革」的路徑,他們認為這是大陸最有希望、甚至可能是唯一的政治改革道路。

憲法得以尊貴,那麼法律的信徒必然要成為最主要的政治力量,最近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夏勇博士成為胡辦第一副主任就有著這層意味。

在剛上網之初,我從丁丁先生《世紀之交 義利之辨》中得到啟發,並結合美國政治的經驗,就開始在萬科經濟人俱樂部中吆喝要打倒經濟人治國,應該由法律人治國。後來在林毅夫和楊小凱後發劣勢和後發優勢的爭論中,我發表了《經濟民族主義》,再次大力抨擊了經濟人治國。近期范亞峰博士在《南方週末》提出「政法系」,用意也在於法律人要成為新的主宰力量。毫無疑問,長期以來,能夠和先鋒隊對抗,對其意識形態保持最大的批判,就是法律話語,例如對文革的批判,對嚴格的批判,對人治的批判。除了法律話語,從來沒有任何一種話語能讓中國人在精神上遠離組織控制,隱隱然有共同體觀念,可以與先鋒隊形成對抗,甚至替代。這就是我在關於劉湧案討論《飲鴆止渴的民意》和《劉湧再審案件:人民主權和司法獨立之爭》等文中的努力。

‘??br>憲法的基本權利,也就人權,這是本次修憲加入的。從臺灣的經驗來看,這個階段,雖然法律人在解決政治制度的衝突還實力有所不逮,但是在維權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卡爾.施密特在《羅馬天主教與政治形式》中說,歷次革命運動都確證了一個事實,法學家被看作特殊的敵人。他們是現存秩序的「神學家」。其實,法學家是一些支援革命的人,他們使革命充滿了激情,去爭取被壓迫者和被傷害者的權利。

  

我和秋風等人在《新京報》發表關於司法的文章,我後來命名為「抬高法院運動」,這與賀衛方的司法改革和強世功的法律人共同體有著繼承關係。我還和祖樺一起鼓吹違憲審查,我認為這甚至是可以解決執政黨和憲法矛盾的良好機制。

‘??br>在我看來,走憲法之路,意味著近兩三年內,知識份子和社會底層共振在一起,而且可以和最高當局同路。從《新京報》評論對建立在公正基礎上的新發展觀呼喚,對民生問題的關注,對憲法的頌揚,無不都是如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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