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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移民服務」信箱---鄭小姐來函

2006-10-20 22:0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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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訊】鄭小姐來函提及﹕我持B-2旅遊簽證於2004年5月來美國。今年3月與美國公民丈夫結婚並遞交了綠卡申請表。移民局通知我們在10月到長島面談。

請問﹕我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面談時大約問些什麼問題﹖

答﹕面談的目的是證實婚姻的真實性。你們必須帶如是文件﹕結婚證、公民證、護照、出生證和孩子的出生證明。

共同居住的證明﹐如﹕公寓的租約、交租單、電話單、電費單、有線電視帳單和家庭計劃手機帳單等﹐共同擁有的財產如﹕房地產、汽車、銀行月結單、回頭支票、信用卡和保險。

家庭聯絡﹕與雙方家庭成員的合照﹐與朋友、同事聚會的證明。移民官提出的問題主要也是圍繞著婚姻的真實性。如夫妻倆的生活習慣、愛好、工作狀況、居住環境、交通及購物等。移民官沒有固定的問題發問﹐他可以提出不同的問題﹔但是始終總是圍繞著婚姻的真實性。

「信心移民服務」樂意為您解答任何有關移民的問題歡迎來信。地址﹕布碌崙七大道6005號(6005 7th Avenue, 1/Fl Brooklyn, NY 11220)﹐電話﹕(718)439-8563。(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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