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前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全受賄人民幣一百七十多萬元,並在水泥牆中藏匿黃金、首飾等財物;他的兒子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一年揮霍的金額高達百萬元。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由於職位「油水多」,中國交通主管官員受賄的嚴重度已成為亟待改革的現象。
中國「中央電視台」報導,根據中國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的資料,從去年八月到今年六月,中國查處六千九百七十二件商業賄賂違法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高達十九億六千三百萬元。其中,比例最高的就是工程建設賄賂案。
報導指出,工程承包案件中,「交通廳局長」這個角色非常特殊,中國各省市的交通廳局長「落馬」也成為引人關注的現象。
中國建設部監察局的報告顯示,從七年前河南交通廳長落馬開始,中國至今已有新疆、貴州、四川、廣東、廣西、湖南、安徽、江蘇等十多個省市區的交通廳局長,因為在公路建設工程中受賄被判刑。他們出事的同時,數年來,中國公路建設的投資總額高達上兆元。
一起發生在河北省交通廳的受賄案,涉案官員大大小小共有十多名,主角就是前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全。
張全在河北石家莊的家中,牆角的暖氣片裡藏有一個暗道,暗道周圍的牆壁都是空的。
辦案人員鑿開牆壁後,從露出的大洞中,掏出一個用透明膠帶裹得嚴嚴實實的牛皮紙袋,裡面藏有各式各樣的黃金與白金首飾,除了二十多條金項鍊、二十多個金戒指之外,還有六張用不同姓名開具的銀行存單。
這起案件曝光源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河北「石黃高速公路」一座築設中的橋樑出現嚴重責任事故,負責這起工程的前河北省交通廳處長王運芳因涉嫌失職罪,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辦案人員並發現,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宋敬信可能涉嫌嚴重受賄。
調查過程中,宋敬信坦承,在中國北部「青銀高速公路」河北段工程中,他先後收受五十萬元賄賂,還幫助行賄人送給一名男子「張翼鵬」二十萬元。
報導指出,張翼鵬就前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全之子,從俄羅斯留學回國後,張翼鵬就待在北京,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不過,在調查過程中,專案小組發現,張翼鵬在北京的開銷大得驚人,每個月的花費高達十多萬元。
根據張翼鵬的供述,去年二月四日,張全被「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涉及案件做出說明)並遭刑事拘留,二月十八日因涉嫌受賄被逮捕。不過,即使在張翼鵬確鑿的供詞前,張全仍一口否認對兒子收錢的行為知情。
後來,辦案人員改變偵辦方向,將黨某、秦某等涉嫌向張翼鵬、張全行賄一百五十萬元,牟取「河北高速公路聯網收費項目」得標權,但逃逸在外的主要行賄人設定為主要目標。
這兩名行賄人落網後,張全聲稱不知道張翼鵬收錢的說法,被兩人的證詞徹底推翻。
秦某說,「張翼鵬當著我們面,給他家裡打電話,當時是他媽接的,他媽說,你放心吧!你爸已經安排好了,明天開會你們就等著信吧!果然,第二天開會傳出的消息,是這個中鐵得標。」
張全認罪伏法後,今年元月,河北省景縣人民法院對張全受賄案做出判決。張全遭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三年;張蘭英遭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兩年;張翼鵬遭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對於中國交通部門高官接續陷入受賄風暴的原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郝銀飛表示,主要是這些官員不能夠自律,以及內部監督機制和制度設計上,有一定的缺陷和漏洞所造成。
另外,他指出,「交通部門又是一個資金密集、項目密集、權力集中的地方。你也知道,油水多的地方容易滑倒,一旦滑倒了,站起來也很難。所以,這個部門就很容易成為職務犯罪高發、頻發的地方。」
郝銀飛說,交通廳長應該是部門的領導者,但同時又兼任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的總指揮,或者高速公路建設總公司的董事長,他們在具體運作中,有時在決策上就躲避了交通廳黨組的監督。在決策上,就是在一些臨時機構裡決策,使自己的權力過大。
他表示,「我們現在採取的對策就是不允許交通廳長兼任企業或事業單位的領導者,首先是實現的就是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和資分開。」
另外,郝銀飛指出,交通部門過去的犯罪大多集中在基礎建設領域,但透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又轉移到新的部位,就是建設之後的經營、管理和維護、維修上。
他表示,這部分投入的資金很大,項目也很多,但缺乏透明度,因此,個人決策和決斷有時在裡面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交通部門在這點上可能還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在犯罪高發和頻發的時期,懲治是最好的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