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揭勞教所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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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圍綜合報道)10月24日,一位在大陸勞教所裡遭受折磨長達5年又7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投書明慧網,披露自己在勞教所裡受到的非人待遇,以及親眼見證的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遭遇,這位學員表示,勞教所就是人間地獄。

黃敏,男,37歲,家住天津大港油田,1991年畢業於吉林工業大學。1997年夏天開始練習法輪功,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裡身體的疾病全部不治而愈,至今9年多的時間裡,再也沒有生過病。中共當局在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深受益處的黃敏想為法輪功討回公道,於8月30日到北京上訪,9月7日被抓,在昌平區收容所和天津大港看守所,被關押近兩個月後判兩年勞教。

雙口勞教所:酷刑折磨+超強度勞動

99年11月2日黃敏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共計13人被押到天津北辰區雙口勞教所。其中有一個20歲的小伙子叫賈志明,因為給朱鎔基遞交上訪信而被判2年勞教。他認為自己並沒有錯,所以判勞教時沒有簽字,結果到勞教所的第一天就被毒打幾次,到晚上又電擊了幾個小時。當時在勞教所監捨裡,賈志明淒慘的叫聲混雜著電棒電擊的聲音,叫人聽起來毛骨悚然,不寒而慄。賈志明原來是虎背熊腰,很健壯的小伙子,當他一年多以後離開勞教所時已被折磨的脫了相,只剩了皮包骨。

幾天後,警察又將這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都趕到廁所裡,不分老少,脫下褲子,用大木板每人屁股上打十幾大板,而且規定他們在頭一個月裡不許抬頭。

然後他們就開始被迫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因為是新手,所以經常幹不完活,常常連續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每天6點出去幹活,常常第二天的凌晨3、4點才收工,快的也要干到深夜12點,碰上趕工期常常是幾天幾夜不能合眼,有時走路、站隊就會不自覺睡著了而摔倒。而且幹不好活,走不好隊,或活幹的慢,都要挨打。

2001年5月份,勞教所裡按照上面的要求對所有法輪功學員辦起了強制洗腦的學習班,要強制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轉化,上午強制學習,下午則大強度的練隊列。同時給其他的勞教人員分工,有專門的打手、專門的罵手;晚上分小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批鬥、辱罵、謾罵,稍有牴觸就打。一位叫常天祥的學員由於不寫詆法輪功的「作業」,被警察拖到廁所毒打2個多小時,打的昏死過去用冷水潑過來再打。直到打的他渾身青紫,失去知覺,在極度痛苦和理智不清時逼他答應寫這些違心的東西,同時還給錄了音。之後在他身體還沒恢復時,又脫光他的衣服在樓道裡示眾。

為了達到「轉化」的目地,警察們用盡了各種酷刑,甚至許諾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給予打手們重獎或提前釋放等,還告訴他們即使打死人也沒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毒打致殘,甚至毒打致死。黃敏認識的陳寶亮、孟季祥兩位老人就被折磨死在勞教所中。

2000年在雙口勞教所成立了個以恐怖和暴力著稱的五隊。一名叫朱剛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這個隊,警察和犯人用盡酷刑,毒打,也不能使他屈服,最後氣急敗壞的將他吊起來後,往他鼻孔裡塞未熄滅的煙頭,後來把他放下時共從鼻孔裡取出6個煙頭。他們實在沒辦法了,就把這位學員送進了精神病院,並對外造謠說他煉法輪功得精神病了。
到了2003年初,勞教部門又搞起了所謂的「百日攻堅」,集中所有的力量強制轉化所有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雙口勞教所動用多根電警棍,同時對法輪功學員電擊,為了考察效果先拿豬做試驗,八根電警棍同時電一頭豬,把豬電死了,就用七根來電法輪功學員,把被電的學員蒙上黑頭套後拖到小屋,七根電警棍一齊電,電的皮膚都被燒焦了,小屋裡充滿了皮肉焦糊味兒。

薊縣漁山勞教所:毒打+灌食

由於後來被抓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2001年9月黃敏被轉到薊縣漁山勞教所。一個月後,漁山勞教所派了3、4個人對他進行毒打,平均每天6次。看到拳腳不起作用,就把他駕到車間用夾棉花用的一尺多長的渡鉻的大鑷子敲他的腕、手指關節,直到打的手腕上的軟組織、韌帶等腫起老高,又打腳踝、腳趾等對疼痛敏感的地方;用銅導線捲成錘子象打鼓一樣敲打他的頭,打的他頭上腫起了滿頭的疙瘩。最後用縫衣服大針插左手的五個指尖,插得手上鮮血淋漓,又用手掌立成刀狀猛砍他的後頸和喉結,當時黃敏感到喉結幾乎被打碎了,好長一段時間不能發聲,臉也被打的象饅頭一樣腫了起來。

後來,黃敏開始絕食抗議,身體瘦到只有不到80斤,警察開始對他灌食。下胃管時,警察們找來一根食指粗的管子從鼻孔往下塞,卻怎麼也塞不下去,鮮血直流,旁邊的犯人都不忍心看了說:「別塞了,怎麼說他也是個生命啊!」

後來警察用筷子,用手指粗的木棍撬他的嘴,改從嘴灌食,被他用牙咬斷了,就改用不銹鋼湯匙來撬,每次灌食那鋼匙都會把上顎挖下一塊皮肉,很疼,流不少血,一天要撬兩次。一開始還灌一些營養品,後來就換成了胡椒水、辣椒水,而且還用特別多的豬油和很多鹽,玉米面混在裡面,黑糊糊的熱湯往下灌,灌的黃敏火辣辣的難受。

這些辦法都不起作用後,隊醫又說要給他注射點滴,在葡萄糖水中加進一些藥,遭到拒絕,四、五個警察就先按住黃敏再給他注射。看到注射藥物不起作用,他們又出一招,強行帶黃敏去醫院抽血、化驗,回到勞教所後,通知他說血糖濃度高,懷疑有糖尿病,要給他抽血。當時就遭到黃敏的拒絕,但是警察根本不聽,一上午共抽取他的血液6次,說是看病,再也沒有了下文。

2002年11月黃敏又被判3年勞教,送到大港區的大蘇莊勞教所,2003年底轉送雙口勞教所。這時由於長期關押、折磨,加上絕食抗議,黃敏的身體已半殘了,腰、腿、頸都落下了毛病,走路都極為緩慢。即使現在出來一年多了,仍然不能幹稍重一點的體力活,腰腿總是酸痛的。

在雙口勞教所的,警察不讓他和任何人接觸,由兩個人24小時盯著,單獨囚禁在一間小屋。每天早上6點坐馬扎(一種類似小凳子的坐具)直到夜裡12點,除了上廁所外,其餘時間都要靜坐不動。經過前面4年多的折磨,黃敏的身體已經到了燈盡油干的地步,再也承受不住這種非人的折磨,不得已,他寫了他們所要的「認罪書」「悔過書」等。

如今,黃敏的內心仍然無法平靜,因為在普通勞教犯看來,勞教所就是人間地獄,裡面的黑暗、恐怖是被勞教過的人所共知的,所以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中都流傳這樣一句話:「寧坐三年牢,不當一年勞教!」那些被強制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的苦難更深重百倍。

黃敏希望世人通過他的遭遇能瞭解真相。他表示「這場鎮壓法輪功的運動是一場比『文革』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滅絕人性的迫害。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夠清醒,都能夠正視它,共同來譴責、制止這場迫害,使人間重現光明,使正義得到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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