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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今年金鐘獎頒獎12月20日在高雄舉辦

2006-10-27 21:3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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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二十七日電) 行政院新聞局今天表示,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已確定於12月20日在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舉辦。

有關報載今年金鐘獎頒獎典禮的轉播電視台一事,新聞局之前已明確表示,原訂於11月11日及18日舉辦頒獎典禮活動,因採購案第一次公告招標流標,依規定處理延後舉辦日期。

為順利舉辦今年金鐘獎頒獎典禮,新聞局已依相關規定提高採購預算,目前典禮活動採購案正依行政程序準備辦理第二次公告中,並預定於30日公告招標辦理。

金鐘獎今年是第41次舉辦,象徵廣播電視界的最高榮耀,新聞局今年包括對獎項的訂定、評審委員的遴選以及典禮轉播,都廣徵各界意見,用心籌辦這項屬於廣電媒體業者年度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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