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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需善用中國幹部 以免成待宰肥羊

2006-11-30 19: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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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玫蘭台北特稿)「中國大陸是個無法無天的環境!」、「我聘用的大陸幹部把我的公司佔有,搶了台商卻都沒有事情,這個人也不會被抓!」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現在談起幾年前他公司被強佔的經歷,依舊是滿腹怨氣。

台商企業在擴展大陸經營事業版圖時,除了要面對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對內如何管理好大陸幹部更是一門重要學問。

有台商因為聘用大陸幹部擔任高階主管,後來自己公司的經營權被「陸幹」搶走,嚴重時連自己的性命都賠上了,可說是「人財兩失、欲哭無淚」。

類似的事件就發生在高為邦的身上。他談起自己的親身遭遇,直接總結心得就是「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做生意,聘用大陸幹部當高階主管,搶走了台商工廠,根本不會有事,也不會被抓起來」、「但是,如果是在台灣,員工搶了工廠,後果無法承擔,誰會敢這樣做?」

高為邦說,有些台商習慣用台灣的法治觀念來看待大陸市場,這是錯誤的,這代表台商不認識大陸投資環境。他指出,兩岸人民思維不同,企業管理方式也不同,他的結論是:很難相信大陸人。

ㄧ九九八年,來自北京、大學剛畢業兩、三年的曾念慶受到高為邦的賞識,進入他的企業服務。高為邦說,當時他決定在河北燕郊開發區投資設廠,生產玻璃纖維強化塑膠產品,有一半原因就是這個年輕人。

高為邦將這個年輕人當成自己的徒弟,將大陸公司業務委由他負責,儘可能提供所有資源來培訓他,甚至教導他如何和美國客戶接觸,幫助他提升外語能力。

原本高為邦以為他會懂得感恩回報,但是沒有想到最後他會興起貪念,用盡方法搶走他公司的資產。

工廠經營一年多之後,一九九九年二月大年初六,政府機關還在放年假時,曾念慶帶領中意玻璃鋼公司總經理岳紅軍、法院的朋友和高級主管,分乘三部轎車抵達廠區,並且帶了四十名工人及十六輛大卡車。

岳紅軍的兩名法官朋友以執法為名,命令警衛開門,將他的公司工廠所有財物,包括成品、原物料、機器設備、模具等,全部強行搬運到岳紅軍在石家莊的工廠,繼續生產同樣的產品外銷到美國。

高為邦說,這樣一場「假執法、真搶劫」的戲碼,赤裸裸地在距離北京首善之都三十公里處發生,絲毫不顧及國家法律的尊嚴,令人嘆為觀止。

他因此蒙受五十萬美元的損失,但到公安單位報案後,曾念慶曾遭拘留三十多天,但當局後來通知高為邦說,侵佔案無法成立。他這幾年尋求政治解決,但迄未收效。

中國大陸有相對廉價的勞工,這是當初使台商動心決定到大陸投資的主因之一,但是,中國大陸經歷過文化大革命,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誠信和倫理道德遭到摧毀,而這樣的遺毒還存留至今。

台商想要拔擢重用能力好的大陸人才,但一方面又得擔心他的道德操守,一不小心,就會把台商企業害的血本無歸,有廈門服裝台商曾經反映,企業內部曾發生過秘書、會計挪用公款。

還有台商企業內部的高階大陸主管將訓練好的中階幹部全部帶走,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繼續經營,反過來爭奪市場。

海峽交流基金會經貿服務處人員陳新雄說,台商最常犯的情況,就是將公司法人登記為大陸幹部,也就是台商為取得稅率等方面的便利和優惠不惜違法,找「人頭」成立內資企業。

在台商公司成立初期,有些大陸幹部為了想從中學到技術,對台商百依百順,但是等到公司賺錢,就想盡辦法將台商企業占為己有。

陳新雄說,上述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零售業,中國大陸的司法單位認定只能算是台商和「大陸人頭」的借貸關係,不存在大陸人強佔台商資產問題;因為法人代表是大陸人,而非台商,大陸人便順理成章接收了台商企業。

「在中國法治還沒有走上軌道之前,在貪污腐敗、特權仍然橫行之際,在個人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去投資」這是高為邦給台商朋友的建議,他強調,尤其是中小企業及個人,即使一時投資成功,最後也可能破產入獄。

顧問業台商漢邦諮詢昆山分公司的總經理李仁祥說,大陸人擔任高階幹部,容易發生權力濫用的情形,問題容易出現在金錢交易過程中。他的台商客戶蓋工廠時聘用大陸人擔任副總經理,以高價發包工程,和發包商共分回扣,致使公司造成損失。

他說,由於公司幹部已經和發包商簽下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台商不能不認帳,因此台商要注意,在中國大陸,公章是經過公安局備案,代表公司最大的權利,不能隨便交到公司幹部的手上。

在大陸經營事業,人才管理朝向本土化是必然要走的方向,但是企業的銷售、管理可以由大陸幹部主導,財務則必須要找自己親信、可以信賴的人來掌管。

較有經驗的台商都知道,到中國投資經營要防範企業被大陸高階幹部強佔、或人身安全受害的情況,必須注意「本人、本錢、本業」的「三本」原則。

也就說要凡事最好本人親自經手,公司經營權要自己握在手上;要有足夠的資金,因為中小企業台商在大陸貸款很困難;而且台商必須是要經營自己的本業,別做自己不熟悉的行業。

後面兩項也跟「本人」的原則有關,因為如果到大陸做的不是本業,又需要較多資金,需要仰賴當地人的地方就比較多,受害的風險也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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