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修訂大陸人居留 台僑入境大陸無需填卡

【大紀元12月2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 台灣內政部日前修訂大陸人民在台灣居留及定居數額表,明訂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以及定居的數額與類別,不過這個草案必須獲得行政院的審查通過才能生效。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從明年1月1日開始,把免填「入境登記卡」擴大到台灣居民以及華僑。

  

台灣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說,必須節制數額的原因,是參照台灣近年人口成長數,考量台灣已是世界人口密度第二的情況下,再思考如何適量控制保持一定空間,相關措施不是意識形態的考量。港澳地區對於大陸人口移入,也有相關的限制規定。

  

大陸配偶來台制度自2004年3月1日起自「探親→團聚→居留→定居」調整為「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四個階段。在依親居留、以及長期居留方面,新的草案比2004年之前的規定還要寬鬆。

  

根據內政部提出的草案規定,每年可依親居留數額為1萬2千名。在經濟、教育、科技或文化考量的專案長期居留不限制數額。

  

在定居相關規定方面,因中國配偶來台已建置面談過濾假結婚機制,且依親居留已設數額管控,訂定這個項目數額為每年6千人。

  

內政部明定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果是大陸人民轉換身份為台灣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

  

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從明年1月1日開始,把免填「入境登記卡」的人士範圍,擴大到台灣居民以及華僑。這個措施將進一步縮短入境旅客在邊防檢查現場的等候時間。

  

填寫入境登記卡的制度從1976年3月開始實施,2005年的出入境人員高達3億多人,口岸通行壓力不斷加大。(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