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控制人口數 政府訂中國人民來台定居等數額

人氣: 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日電)內政部今天提出「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說,必須節制數額的原因,是參照台灣近年人口成長數,考量台灣已是世界人口密度第二的情況下,再思考如何適量控制保持一定空間,相關措施不是意識形態的考量。

內政部指出,中國配偶來台制度自二00四年三月一日起自「探親→團聚→居留→定居」調整為「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四個階段。內政部並依照兩岸條例第十七條的授權,思考中國人民來台數額的限制問題,訂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的數額及類別表。

劉德勳晚間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台灣的人口密度已是世界第二,在四大類外部人口移入類別(華僑、外國人歸化、港澳居民、中國人民)中,中國籍人民申請來台居留、定居數量最多,衍生性人口更是顯著(轉換身分成台灣人後,再申請其他中國親屬來台),為此,政府必須考量台灣整體的適量人口數,訂定相關的數額限制,避免社會福利與資源出現排擠效應。

他表示,港澳地區對於中國人口移入,也有相關的限制規定。

根據內政部提出的草案規定,每年可依親居留數額為一萬兩千名。內政部指出,長期居留部分,在經濟、教育、科技或文化考量的專案長期居留,基於鼓勵具有專業技能及經濟性移民來台,因此草案不限制數額。

至於社會類專案長期居留,考量多屬依賴人口,為避免造成社會資源排擠作用,因此參酌近年來申請人數,明定數額為三十六名,這些對象包括中國配偶的台灣配偶死亡後,須在台照顧年逾六十五歲的公婆、收養中國配偶在中國前婚姻的子女為養子女等。

在定居相關規定方面,內政部表示,因中國配偶來台已建置面談過濾假結婚機制,且依親居留已設數額管控,在扣除涉及不穩定及異常的數量,並參酌前三年核准定居人數,訂定這個項目數額為每年六千人。

內政部說,為避免衍生性人口快速成長,對中國地區人民為台灣地區人民的直系血親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申請定居者,明定數額為每年六十名;如果是台灣人民的中國籍孫子女、曾孫子女,年齡在十二歲以下者申請來台定居,數額為每年二十四名;如果是收養中國配偶前婚姻子女為養子女,年齡在十二歲以下者,數額則為每年十二名。

另外,為避免中國地區人民在台定居後申請其他中國親屬來台,產生衍生性人口,造成社會福利排擠作用,因此明定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果是中國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五年。

內政部表示,這項「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草案,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