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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口数 政府订中国人民来台定居等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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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日电)内政部今天提出“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数额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说,必须节制数额的原因,是参照台湾近年人口成长数,考量台湾已是世界人口密度第二的情况下,再思考如何适量控制保持一定空间,相关措施不是意识形态的考量。

内政部指出,中国配偶来台制度自二00四年三月一日起自“探亲→团聚→居留→定居”调整为“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定居”四个阶段。内政部并依照两岸条例第十七条的授权,思考中国人民来台数额的限制问题,订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的数额及类别表。

刘德勋晚间接受中央社访问时说,台湾的人口密度已是世界第二,在四大类外部人口移入类别(华侨、外国人归化、港澳居民、中国人民)中,中国籍人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数量最多,衍生性人口更是显着(转换身份成台湾人后,再申请其他中国亲属来台),为此,政府必须考量台湾整体的适量人口数,订定相关的数额限制,避免社会福利与资源出现排挤效应。

他表示,港澳地区对于中国人口移入,也有相关的限制规定。

根据内政部提出的草案规定,每年可依亲居留数额为一万两千名。内政部指出,长期居留部分,在经济、教育、科技或文化考量的专案长期居留,基于鼓励具有专业技能及经济性移民来台,因此草案不限制数额。

至于社会类专案长期居留,考量多属依赖人口,为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排挤作用,因此参酌近年来申请人数,明定数额为三十六名,这些对象包括中国配偶的台湾配偶死亡后,须在台照顾年逾六十五岁的公婆、收养中国配偶在中国前婚姻的子女为养子女等。

在定居相关规定方面,内政部表示,因中国配偶来台已建置面谈过滤假结婚机制,且依亲居留已设数额管控,在扣除涉及不稳定及异常的数量,并参酌前三年核准定居人数,订定这个项目数额为每年六千人。

内政部说,为避免衍生性人口快速成长,对中国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的直系血亲及配偶,年龄在七十岁以上申请定居者,明定数额为每年六十名;如果是台湾人民的中国籍孙子女、曾孙子女,年龄在十二岁以下者申请来台定居,数额为每年二十四名;如果是收养中国配偶前婚姻子女为养子女,年龄在十二岁以下者,数额则为每年十二名。

另外,为避免中国地区人民在台定居后申请其他中国亲属来台,产生衍生性人口,造成社会福利排挤作用,因此明定数额表所称台湾地区人民,如果是中国人民转换身份为台湾人民者,须在台设籍满五年。

内政部表示,这项“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数额表”草案,将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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