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年,波士顿一家书店的橱窗里,摆出了一本薄薄的诗集。
封面上印著作者的名字:Phillis Wheatley(菲利斯‧惠特利)。
扉页里有一幅版画肖像——一个年轻的黑人女性,侧身坐在书桌前,手持羽毛笔,眼神沉静而专注,仿佛正在思索下一行诗句。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幅描绘一位女性作家正在写作的书籍插图,也可能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幅美国女性在写作中的肖像。
画中人那年大约二十岁。
就在几年前,她还是一个被关在奴隶船舱里、跨越大西洋的非洲女孩。
一、
大约1753年,她出生在西非——很可能是今天塞内加尔或甘比亚一带。她原本的名字,今天已经无从知晓。
1761年,大约七八岁的她,被人从家乡掳走,装上一艘奴隶船,横渡大西洋运往北美。那艘船的名字叫Phillis号。
抵达波士顿后,她被约翰‧惠特利(John Wheatley)买下,作为妻子苏珊娜(Susanna Wheatley)的贴身女仆。按照当时的惯例,奴隶以主人的姓氏为姓,以运送她的船名为名。
她从此就被叫做菲利斯‧惠特利(Phillis Wheatley)。
她原本的名字,她原本的语言,她原本的家人——全部消失了。那艘船,那个主人家族的姓,成了她仅有的两个身份标记。
然而就是这个被强行命名的女孩,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用那个强加给她的语言,写出了让整个波士顿震惊的诗句。
二、
苏珊娜‧惠特利很快发现,这个小女孩有着异乎寻常的学习能力。
在一个几乎没有任何黑人女孩能够受教育的时代,惠特利一家做了一个极不寻常的决定:让家中的女儿玛丽(Mary)和儿子纳撒尼尔(Nathaniel)教她读书识字,后来更延请家庭教师,给她系统的学术教育。
她进步的速度令所有人震惊。
十六个月内,她已能流利阅读《圣经》最艰深的篇章——这个速度,让惠特利一家和所有见过她的人都目瞪口呆。几年后,她开始自学拉丁文,能够阅读古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的原文。她广泛涉猎英国文学、古典诗歌,尤其深受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和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的影响,熟悉那种优雅工整的英雄双行体(heroic couplet)诗歌风格。
1767年,她的第一首诗作正式在波士顿报纸上发表,那年她大约十四岁。
三年后,1770年,她为当时著名的传教士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撰写了一首悼诗。这首诗在北美和英国广泛流传,让菲利斯一举名声大噪——她的名字,从波士顿传到了纽约、费城,乃至大西洋彼岸。
波士顿的知识圈开始认真对待这个名字。
三、
1772年,惠特利准备出版她的第一部诗集。
波士顿的出版商提出了一个要求:必须先证明,这些诗确实出自她手。
原因很简单——当时的社会几乎没有人相信,一个黑奴少女,真的有能力独立创作出这样典雅、引经据典的诗作。
于是,1772年,惠特利被召去接受一场近乎审讯的考核。波士顿十八位社会名流围坐一堂,对她进行当面测试和盘问,其中包括时任麻萨诸塞总督托马斯‧哈钦森(Thomas Hutchinson)——正是山缪‧亚当斯和詹姆斯‧奥蒂斯多年来最主要的政治对手——以及在《独立宣言》上签下那个著名巨大签名的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
她通过了所有的问题。
这十八人联署签下一份证词,公开作证,确认这些诗作确实出自惠特利本人之手。这份证词,被放进诗集的卷首,作为“真实性证明”一并出版。
那一年,惠特利大约十九岁,依然是惠特利家的奴隶。
四、
1773年,波士顿的出版商仍然没有同意出版。惠特利辗转找到了伦敦的出版商,在亨廷顿伯爵夫人塞莱娜‧黑斯廷斯(Selina Hastings, Countess of Huntingdon)的资助下,诗集在伦敦顺利出版。
她随主人的儿子纳撒尼尔前往伦敦,安排出版事宜,同时在伦敦上流社会引发了轰动。她被介绍给文化名流,得到了班杰明‧富兰克林的接见,伦敦市长也安排接见了她。
但最微妙的,是她的法律处境。
1772年,英国法院作出裁决:奴隶制不合英国本土法律,任何踏上英国土地的奴隶,理论上自动获得自由。惠特利人在伦敦,这让她的身份立刻成为舆论焦点——她是继续以奴隶身份服侍主人,还是就此留在英国,以自由人身份生活?
她没有选择留下。
1773年9月,因为苏珊娜‧惠特利病重,她提前返回波士顿。一个月后,惠特利一家正式宣布,菲利斯‧惠特利自由了。
五、
获自由身之后,惠特利继续写诗,继续关注这片土地上正在发生的事。
1775年,独立战争的炮声已经打响,她写下了一首长达四十二行的颂诗,寄给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题为《致阁下乔治‧华盛顿将军》(To His Excellency General Washington)。诗里她称颂哥伦比亚(Columbia,美洲的诗意称谓)是自由女神拣选的土地,称颂华盛顿是这片土地的守护者,预言革命终将胜利。
华盛顿收到诗后十分欣赏,于1776年2月亲自回信:若你来到剑桥(麻萨诸塞),我将十分高兴见到这位深受缪斯女神眷顾的女士。
华盛顿除了赞美这首诗展现出“惊人的诗才”,还邀请她有机会时到指挥部一叙。
1776年3月,她真的去了。
一个刚刚脱离奴籍不久的黑人女诗人,与美国大陆军总司令,在那个几乎没有黑人与白人平等对坐的年代,面对面坐下,交谈。具体谈了什么,史料没有记载,但那次见面本身,已经足够不寻常。这场会面,成为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最具象征意义的一次跨越种族藩篱的历史相会。
那首诗后来刊登在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主编的《宾夕法尼亚杂志》(Pennsylvania Magazine)上——一首黑人女性的诗,由革命最重要的思想传播者之一编辑刊出,在整个殖民地广泛流传。
六、
1776年7月4日,杰佛逊在《独立宣言》里写下“人人生而平等”。
但惠特利早在1773年她的诗集出版时,就已经在开篇的第一首诗里发出了她的质问。这首诗,题为《论我如何从非洲被带到美洲》(On Being Brought from Africa to America),只有短短八行,但却是她最著名的一首诗:
是上天的怜悯,将我带离异教之邦,
教导我那曾蒙昧无知的灵魂明白:
世上有一位上帝,也有一位救世主;
从前,我既不曾寻求,也不曾认识救赎。
有人轻蔑地望着我们这黑色的族群,
说:“他们的肤色,是魔鬼染上的印记。”
基督徒啊,请记住:黑人,即使黑如该隐,
同样能蒙洁净,也能加入天使的行列。
这首诗的真正锋芒,在最后四行——她在质问那些把“黑色肤色是魔鬼印记”挂在嘴边、以此为奴隶制辩护的基督徒:你们既然信奉基督,既然相信灵魂平等,那么你们又凭什么,以肤色歧视另一个灵魂?
后人称她为“非裔美国文学之母”——一个在奴隶制最黑暗的年代,用诗句点亮了第一盏灯的人。
美国废除奴隶制,是在她去世整整八十一年后。
七、
但她的人生故事没有一个与她的才华相称的结局。
1778年,惠特利嫁给了一位自由黑人杂货商约翰‧彼得斯(John Peters)。然而惠特利夫妇相继离世后,菲利斯失去了她最重要的经济与精神依靠,独自面对一个对她而言几乎毫无保障的世界。战争期间,出版业几乎停滞,她筹备已久的第二部诗集,始终找不到愿意出版的人。许多诗稿在这段时间散佚,再也找不回来。
丈夫后来因债务入狱,留下她独自抚养孩子。三个孩子全部在婴儿期夭折。她沦落到在一间寄宿公寓里做清洁杂役维生——而这正是她少女时代,曾经因为才华而得以逃离的那种命运。
1784年12月5日,惠特利在波士顿去世,年仅三十一岁。她最后一个孩子在同一天或几小时后也离开了这个世界。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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