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王子贏訴訟 英報違反隱私及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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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靜綜合編譯報導) 英國上訴法院星期四(12月21日)做出決定,維護高等法院就查爾斯「香港日記」案的判決,表示英國報紙發表查爾斯王子日記摘要是破壞他的隱私權和版權。

這位英國王位的承繼人起訴星期日郵報(Mail on Sunday)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和版權,並曾贏得高等法院的訴訟。郵報去年發表了查爾斯在1997年訪問香港期間所寫的日記摘錄,尤其是提到中國官員像「一個個駭人的老蠟像」,整個主權移交儀式以及江澤民的講話搞得「像蘇聯式的政治宣傳」。

星期日郵報不服,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反對高等法院法官巴拉克本(Blackburne)支持查爾斯王子的判決。星期日郵報的瓦比(Mark Warby)認為,應該允許公眾知道王子對英中兩國之間關係的態度,以及知道更多有關查爾斯作為王位承繼人的品行。這份報紙還說,由於在日記中描述的這個事件,即香港回歸,是公共事件,因而日記既不是機密的也不是隱私。

干涉王子的人權

由英格蘭和威爾士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菲利普(Nicholas Phillips)宣佈的上訴法院判決,否定了郵報的申訴。判決說:「雖然描述在日記中的大多數事件是在公共的範圍,但查爾斯王子的有關評論不屬於公共範圍」。「而這正是星期日郵報發表的精髓」。

而且法官菲利普表示,私人信息被發表和公開透露,是干涉了王子由人權法律保護的私人和家庭生活。他說,在法律下,干涉王子的人權這件事比干涉報紙言論自由比重更大。

他駁回報紙的上訴說:「查爾斯王子是一位重要的公眾人物。關於這樣一個人物,即便相當瑣細的信息,公眾都會對之感興趣。因此,公開透露這樣的信息可能是一種特別的侵犯」。

僱員應尊重和承擔保密義務

法院已得知,王子的日記是一位在他私人辦公室從1988年到2000年工作的秘書,古德爾(Sarah Goodall)給郵報的八本中的一本。她出版了專刊和宮廷日誌,揭示王子的一些古怪習性。這本日記是查爾斯在過去30年到外國訪問時手寫的心得,在「絕密」的條件下傳送給50到75人,包括政治家、演員、新聞記者和媒體中的其他人。

而郵報爭辯說,因為查爾斯把他的日記複製和散佈給這麼多人,他不應該期望會保密。但也受到法院的否決。

判決聲稱:「重要的事實是,大約30年期間,沒有證據證明任何日記接收者破壞了這個保密性要求」。

菲利普表示,古德爾女士簽署了一個合同:「有責任保護日記內容的秘密」,而且「對於古德爾女士這樣位置上的僱員,應尊重他們承擔的保密義務」。

英國法院著實認可保護隱私

查爾斯主要的私人秘書彼特(Michael Peat)在一個聲明中說,王子滿意這個結果。查爾斯在判決時沒有出現在法庭上。聲明還說:「這證實了我們一直在維護的,即威爾士王子像任何人一樣,有資格保密他的私人日記」。

在歐斯望(Olswang)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坦曲(Dan Tench)表示:「這是[法院]作出的大量保護隱私決定中的一個。。。到目前為止完全傾向於原告。這些決定似乎代表著結構性的轉移,英國法院真正地認可保護隱私的法定權利」。

新聞來源:美聯社,英國衛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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