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斷足急求醫 飛機拒載被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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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訊】不久前甘肅酒泉市一名14歲女孩遭遇車禍,右腳掌折斷,家長得知蘭州軍區總醫院有條件在12個小時內實施肢體再植手術後,緊急把她送到機場,卻遭機場人員拒載。由於延誤了救治時機,女孩的右腳最終未能保住,留下終身殘疾的遺憾。女孩家人決心要為此向機場討個說法,機場方面則稱他們是按規定辦事。此事引起當地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

據西部商報報道,日前在蘭州軍區總醫院創傷骨科已連續兩次接受截肢手術的小晴(化名)說,今年1月15日,父親的一個朋友開車帶她去火車站接人,不想因下雪路滑,車輛與一輛吉普車發生嚴重碰撞,導致她右腳踝以下當場折斷,被送到酒泉市人民醫院救治。

據小晴父親的朋友牛先生講,醫生會診後稱,小晴必須迅速轉院進行肢體再植。他隨後聯系了蘭州軍區總醫院,對方稱12個小時內實施肢體再植手術還有希望。隨後他在嘉峪關賓館民航代辦點,說明孩子的病情並出具醫院証明後,當日13時左右買到兩張當晚18點鐘起飛的機票。

在一名護士長和一名醫生的陪同下,小晴和父親來到嘉峪關機場,當機場工作人員見到孩子頭纏著繃帶躺在擔架上、醫生拿著折斷的腳掌,當即拒絕孩子登機。小晴父親當時下跪懇求機場人員,在場醫生也証明孩子隻是腿斷了,不會有生命危險,並已經作過處理。機場人員再與航班負責人溝通後明確告知,機長堅決不同意他們登機。隨後飛機起飛。

無奈之下,小晴隻好乘車趕往蘭州,但趕到蘭州軍區總醫院時,已是第二天凌晨5時40分左右了,此時,小晴受傷的腿部已有異味,部分潰爛,不可能進行再植了。16日上午12時許,醫院為皮皮作了截肢手術。

小晴的父親說,“既然我們已經訂購了機票,為什麼又不讓我們登機?如果不賣給我們機票,我們中午乘車趕往蘭州也能來得及呀!”他表示要為孩子向機場和那次航班的負責人討個說法。

而機場和航空公司方面解釋,他們完全是按規定辦事,因此並無責任。嘉峪關機場一工作人員証實了此事,並稱之所以拒絕,是因為購票人在購票時隱瞞了病情,小晴傷口沒有愈合,按規定是不能上飛機的。

北京航空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說,航空公司和機場涉嫌違約。按照航空法的有關規定,隻有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機場和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登機,比如臨產的婦女。而這名女孩有醫生陪同且証明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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