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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統綱領 違自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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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特稿

台灣未來的前途應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共同決定,但是國統綱領預設兩岸統一前提,明顯違反住民自決原則,廢掉國統綱領,誰曰不宜。

台灣和中國未來關係是統、是獨,那是台灣人民自己的選擇,任何政黨或政治人物的主張都不應逾越這項基本原則,即使是對岸、國際社會也不能對台灣的未來多加置喙。

國統會是於七十九年成立,並於八十年2月通過「國家統一綱領」,國統會並非法定組織,國統綱領充其量也只能視為當時執政黨的政治主張,政黨輪替之後,新執政者本就沒有義務對前執政者的政治主張照單全收。

更何況,公元兩千年民進黨執政後,國統會沒有開過一次會,國民黨、親民黨等泛藍政黨也早就無視國統綱領近程、中程、遠程階段,直接力推三通直航,國統綱領在台灣猶如放在「資源回收筒」的電腦刪除檔案,意義全無。

國統綱領在近程階段兩岸要「在互惠中互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還要「摒除敵對狀態」、「在國際間相互尊重」,這些中國政府沒有任何善意回應,台灣還有什麼理由對國統綱領抱殘守缺?

民進黨當然也可以對國統綱領視而不見,但那只是鄉愿的作法而已,任何一個有見識、有擔當的執政者,必須對過去不合理的政治主張勇敢說不。

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之時,其實即已宣告「四不一沒有」的前提─「中國無意對台動武」蕩然無存,此時順勢廢掉國統會、國統綱領是光明正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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