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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名政務官 財產須強制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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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蘇永耀/台北報導〕為落實蘇揆就任後對於政務官「廉」的基本要求,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財產強制信託實施要點」,規定行政院一三二名政務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自用住宅以外的不動產及上市上櫃股票,都須強制信託,以透明、公開化的做法,杜絕政務官利用職權內線交易的疑慮,全力符合人民對「廉能政府」的期待。

總統府跟進 比照政院

總統府也跟進表示,為落實陳總統「清廉執政」最高道德標準,副總統呂秀蓮、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兩位副秘書長卓榮泰、馬永成,均將比照行政院要點的規定,儘速將財產交付信託。陳總統已於2004年4月14日初步完成財產信託。

區分國內外 限期完成

行政院表示,上述政務官中,一○五名在國內者,應於2月21日前與信託業者簽約,其他二十七位駐外大使或代表,也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4月24日前 )完成信託。

在不侵犯憲法保障財產權的前提下,信託後的財產仍可異動或買賣,但須事先向行政院政風室申報,再彙報給行政院高層;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須向監察院申報的存款、汽車、外幣、投資等項目,仍須依法申報,已信託部分則由信託業者代為申報。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受訪表示,由於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財產信託並非強制規定,八十二年實施財產申報制度至今,僅有三個人曾對名下不動產及股票進行信託:陳水扁總統在2004年連任後,即主動將不動產及股票交付信託;同年大法官賴英照也採信託申報,但隔年因信託手續費太高而恢復一般申報;羅文嘉在擔任立委時,同樣採取信託申報,將財產交付信託。

雖然債券有固定獲利,基金也已屬信託性質,二者都不在強制信託範圍,但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昨仍宣布,名下持有的所有債券與基金都將一併交付信託。

債券與基金 不予納入

至於相關信託規定未來是否修法予以法制化,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表示,過去外界一致反對強制信託法制化,但若輿論、民眾支持,將會配合研議。

新聞局長鄭文燦轉述蘇揆裁示指出,政務官財產強制信託,是走在法律規定的前面,積極回應人民對廉能政府的期待,蘇揆也會以身作則,如期完成信託。

鄭文燦表示,會中政務委員林錫耀提及外界對債券未納入信託的質疑,央行總裁彭淮南強調沒有人可以影響公債利率;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也說,公司債有一定獲利,與基金一樣沒有內線交易問題,因此沒有納入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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