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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名政务官 财产须强制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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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苏永耀/台北报导〕为落实苏揆就任后对于政务官“廉”的基本要求,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政务人员财产强制信托实施要点”,规定行政院一三二名政务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自用住宅以外的不动产及上市上柜股票,都须强制信托,以透明、公开化的做法,杜绝政务官利用职权内线交易的疑虑,全力符合人民对“廉能政府”的期待。

总统府跟进 比照政院

总统府也跟进表示,为落实陈总统“清廉执政”最高道德标准,副总统吕秀莲、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两位副秘书长卓荣泰、马永成,均将比照行政院要点的规定,尽速将财产交付信托。陈总统已于2004年4月14日初步完成财产信托。

区分国内外 限期完成

行政院表示,上述政务官中,一○五名在国内者,应于2月21日前与信托业者签约,其他二十七位驻外大使或代表,也应于就职后三个月内(4月24日前 )完成信托。

在不侵犯宪法保障财产权的前提下,信托后的财产仍可异动或买卖,但须事先向行政院政风室申报,再汇报给行政院高层;另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须向监察院申报的存款、汽车、外币、投资等项目,仍须依法申报,已信托部分则由信托业者代为申报。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受访表示,由于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财产信托并非强制规定,八十二年实施财产申报制度至今,仅有三个人曾对名下不动产及股票进行信托:陈水扁总统在2004年连任后,即主动将不动产及股票交付信托;同年大法官赖英照也采信托申报,但隔年因信托手续费太高而恢复一般申报;罗文嘉在担任立委时,同样采取信托申报,将财产交付信托。

虽然债券有固定获利,基金也已属信托性质,二者都不在强制信托范围,但行政院副院长蔡英文昨仍宣布,名下持有的所有债券与基金都将一并交付信托。

债券与基金 不予纳入

至于相关信托规定未来是否修法予以法制化,法务部政风司长管高岳表示,过去外界一致反对强制信托法制化,但若舆论、民众支持,将会配合研议。

新闻局长郑文灿转述苏揆裁示指出,政务官财产强制信托,是走在法律规定的前面,积极回应人民对廉能政府的期待,苏揆也会以身作则,如期完成信托。

郑文灿表示,会中政务委员林锡耀提及外界对债券未纳入信托的质疑,央行总裁彭淮南强调没有人可以影响公债利率;金管会主委龚照胜也说,公司债有一定获利,与基金一样没有内线交易问题,因此没有纳入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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