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高智晟律師,他為了什麼?

郭起真

【大紀元3月17日訊】監視、騷擾、搶奪、辱駡高律師的員警先生們,你們好!

我在絕食絕水48小時即將結束的時候,從網上看到了你們六個人將高律師圍起來,異口同聲地大聲辱駡高律師的消息之後,我當即決定要和諸位說幾句。

可當我坐在電腦前寫這封信的時候,卻為如何的稱呼你們這些英雄豪傑犯難。稱呼你們是員警,可我內心實在不情願。這並不是說你們對待高律師的態度和行為,不僅與人民警察的形象大相徑庭,而且,你們對高律師的由監視,到深更半夜的在高速公路上妄圖製造車禍,來置於死地,從以以查戶口為名和入宅騷擾,發展到闖入高律師家,從搶奪高律師的手機,又發展到了高律師進行羞辱和破口大駡,你們卑鄙無恥的流氓行為,已經發展到了喪心病狂和無民複加的地步,你們的行為已嚴重了觸犯了法律!你們下流的所行,已經遭到全世界的譴責。

我堅信:你們總有一天要為自己的所為,要付出巨大代價!你們也總有一天要為自己今天的行動自責和悔恨。這也是我要與你們諸位說上幾句的原因之一。

但是,我對你們還是恨不起來,為什麼?是我沒有象高律師那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身臨其境的遭受他人的人格羞辱和詛罵,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嗎?是我具有多少高深的涵養和氣度嗎?也不是。因為你們的每一行、每一動都是在充當著一個木偶,你們是受到他人的指使和欺騙,才敢於如此瘋狂地折磨高律師。而且我也可以肯定地講,你們當中絕大部分人是絕對不願意對高律師有一點的傷害;你們當中的大部分人,也根本不是員警,不過是在金錢的驅使和他人矇騙中,不得不為的行動。

員警給我的印象

在我給你們寫這封信的時候,有必要簡單的介紹一下我的身世。

71年中學輟學,13歲的我就正式參加了工作,我工作的工廠是滄州規模最大的國有企業通用機械廠。學徒的三年(每一年每月工資20元,第二年工資25元,)期間,我在輾轉了五、六個車間,變動了近十個工種之後,我所從事的車工技術水平,遠遠的超出了同時入廠的工友,已達五、六級的車工水平。

三年之後應該定為一級工(每月30元),單位的領導卻故意漏掉了我升為一級工,形成了延長學徒期的事實上。為此,我多次找當時擔任車間書記的白某和張某,他們都心照不宣地相互推諉和搪塞。我只好去找廠黨委書記趙某評理,趙見上班的圍觀的工人們,打抱不平的紛紛譴責白某無故延長我學徒期的行為,沒有去積極的糾正,對工人們強烈地要求廠領導儘快地糾正這起無故延長學徒期的惡劣事件於不顧,竟然喊來了公安局的員警。

當時擔任滄州市公安局局長的劉某,坐著牌照為02-80192的吉普車,帶著崔某風馳電掣般的闖進工廠,在大眾廣庭之前不問青紅皂白,就將我抓到了公安局。

「你知道嗎?現在正在講安定團結!」劉某把我抓到公安局的第一句話的弦外之音,顯然是:「郭起真是破壞安定團結的罪魁禍首!」30多年前這一幕和局長大人的這句擲地有聲的嘶叫,至今還使我歷歷在目記憶猶新。

此後不久,我就因遭受到了公安的無端抓捕,一度精神失常!一個年僅16歲的少年成為精神病院的最為年青的瘋子!

今天,在30多年後的今天,高智晟律師年僅12、3歲的女兒,就是因為你們搶劫高律師的手機,並被押送到了派出所,在住宅前失聲痛哭了一個多小時!我分明是看到自己三十多年前不堪回首和難以啟齒的悲劇,正在高智晟女兒的身上重演!

尊敬的便衣先生:你們想到沒有,你們在「工作」中一次隨心所欲的執法犯法,不僅會給一個家庭、一個未成年的少年的心靈上,留下刻骨銘心的印跡和永遠都不能抹去的陰影,還會給一個家庭帶來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劇!

說心裏話,不管高律師以後會有怎麼樣的厄運,即便他象法輪功學員那樣關押入獄,領略一下法輪功學員所經受的所有酷刑,或象林昭、遇羅克那樣被中共這個流氓政府拉出去槍斃了,也絲毫不會是什麼意外,因此,我也絲毫不會為此動心!你高智晟有多大的本事,你就應該為你們的人民承受多麼大的災難;我也絲毫不會為高夫人擔憂──你即便與高律師結為生死夫妻,你就應該與高律師風雨同舟!我最為擔心和掛念的就是高律師那與我兒子幾乎同年的女兒。

我不知你們有沒有結婚生子,即使你們還未曾有親自經歷為人父為人母的那份欣喜、幸福之後,而油然而產生的神聖責任感,那你們總應該有自己的父母!當你們的父母看到你們年幼無知的時候,一個人面對上百個曾經無數次的騷擾他們全家,曾經辱駡他的爸爸,曾經要殺死他的爸爸的黑衣員警,她除了獨自一人泣哭,你又會陷入怎樣的恐怖。我們這些健全的人不能為無助的孩子們提供些力所能及的幫助也就罷了,又怎麼能去給他們增添恐怖和仇恨呢?我們不為了自己,不為了自己的未來,至少為了自己的孩子們留下一點好的念相,為了孩子們也應該積點德!

正象你們在天子腳下的京城辱駡高律師的時候,有位老者斥責你們時說的那樣:你們這樣對你們自己又有什麼好處?

淪為打手的員警

94年中旬我與房管所的所長兼書記馬桂臣發生了幾句口角,他便勃然大怒,親自駕車拉來兩名員警,將我抓到公安局。隨之而來的我遭到便是收審、取保,逮捕、取保,判刑(後法院扣押上訴狀)和開除公職。

儘管如此,員警在我心目的位置絲毫沒有改變。

95年臨近中國新年的時候,我發現居住小區商店的老闆,正追捕騎自行車逃竄的搶劫歹徒,我騎摩托車帶著五歲的兒子,追了幾華里才將歹徒追上,將其制服後扭送到了一直千方百計的迫害我的新華公安分局。商店老闆聽到我說抓到歹徒,立即問:「誰抓住?」我不加思索地脫口而出:「是員警!」

然而,我尊敬的員警,不但沒有象我想像的那些完美,而且迫害我的手段正一步步的升級,甚至達到了喪心病狂和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98年是擔任滄州市市委書記的薄紹銓(99年逮捕,01年判處無期)東窗事發,而身敗名裂的最後一年,98年也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最為倡狂的一年。他在上任的五、六年的時候內,更換了三輛轎車,他還利用職權竊據了三套早已出售的商品樓房,並將下崗的兒子調到了滄州市房管局。他指使自己的直系親屬(會計)出售的十五萬的商品樓房,竟然在開具的發票上僅寫上不足十萬元。曾為此打證的當事人受到員警的威脅和恫嚇,只好將已購買的商品樓低價售出。

98年北京召開十五大期間,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悍然出動大批的便衣對我進行24小時的監視居住,某局長親自到我居住的小區督戰。放出話:「誰出現失誤,造成郭起真去北京上訪,所長撤職,員警辭退!」

不過,負責監視我的員警還是頗有人性。他們當中大部分人都向我傾訴不得不為之的苦衷,從來沒有暴力的干涉過我的自由。8月15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送來了鮮活的鯉魚和酒,買來了酒菜,我也實在是不忍心看著監視我的員警在外面挨餓受凍,只好心甘情願的和所有的警察一起去派出所吃飯。

幾位頗有正義感的員警異口同聲的告訴我:「你們所長給俺們市公安局的宋某一套商品樓房(滄州市荷花池小區七號樓404)。」另一位說:「你們所長現在和宋是住樓上樓下,是讓宋給他當保鏢呀!」他們為了掩人耳目,還以匿名的方式傳遞獻計獻策的字條,鼓勵和支持我,並將誰與馬桂臣來往密切和接收了樓房賄賂的具體人寫在紙上。

一天監視我居住的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還有一個被稱為是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的人坐著公安局長的專車,尾追我至親屬家裏,被稱為是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義氣十足的威脅道:「你要是上訴就判你實刑,(即有期徒刑),我與你們所長不錯,與他的姑爺關係也挺好,只要你不在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不再上訴,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

好大的口氣!堂堂的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為虎作倀,淪為了為馬桂臣看家護院的打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一個得意忘形的貪官可以買通市委,乃至省委書,他能買通誰?他能利用職權和贈送商品樓房的手段拉攏腐蝕保鏢和打手,他能夠擁有多少樓房?倘若迫害我的所有人,都能夠以迫害我而進入小康或在這個欠發達的小城的黃金地帶,擁有一套價格不菲商品樓房,如果他自己不為此感到膽戰心驚惶惶不可終日,那我也應該感到高興!

2005年大陸公安系統大接訪,7月我和愛人如約到滄州市公安局向有關領導反映十幾年來,所蒙受的屈辱。

滄州市公安局接待室一位體態健美,相貌英俊,風采不亞于王心鋼的人正襟危坐在局長寶座上,他就是98年與馬桂臣住樓上樓下的宋某!不知是因為他積極的充當馬桂臣的打手和殘酷的迫害我有功,還是在員警的崗位上為人民作出什麼不朽的貢獻,早已提升為滄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然而,他那蹩腳的開場白,將他堂堂的儀錶所包裹的醜陋和無恥,暴露地淋漓盡致。「你們所長馬桂臣在滄州市竟然如此地囂張,我怎麼不認識!」

他不會如此健忘嗎!要知道:98年他居住的荷花池小區的商品樓房是滄州市新華房管所開發並公開出售,而馬桂臣此時擔任這個單位的法人代表。也就是說:即便他是通過正當的手續購買的樓房,也要知道管轄的人;即便他如此的陌生,也不會不知道每天上下樓所要經過的三樓,就居住著管轄小區的最高領導!難道他這不打自招地此地無銀三百兩和自欺欺人地掩耳盜鈴,還不能充分的暴露出他內心瞞天過海欲蓋彌彰醜陋表演嗎?

滄州市公安局員警督察大隊長在98年監視我時威脅我所說的:「我與你們所長馬桂臣關係非常好!」和今天滄州市公安局的宋某2005年說「不認識馬桂臣!」這大相徑庭的巨大反差,不能不說有著不言而喻的異曲同工之妙?前者說認識馬桂臣,無非是要與虎謀皮,借馬桂臣這張王牌能夠撈到取之不進、用之不絕的油水;而宋某曾經為充當打手,從而在馬桂臣手中得到那一套樓的獎賞,如今感覺到,當初為得到那套商品樓房所幹的那些見不得人的爭當,是嚴重地觸犯刑律,應該受到懲罰和受到追究,他自然會從當初的欣喜若狂被今天的惶惶不可終日和恐怖異常所取待!他今天自然要將馬桂臣視為洪水猛獸,唯恐避之不及了。難道就不能給你們這些挖空心思絞盡腦汁,要將高律師置於死地的人一些啟示嗎?

高智晟律師,他為了什麼?

監視高律師的便衣們,你們也許會說:今天按照主子的旨意不斷的變換著花樣地向高律師發難,完全是按照主子的旨意而行。我也相信:不管你們是在高速公路上陰謀製造車禍,還是搶劫高律師的手機,即便對高律師進行特別微小的人權的侵害,都是你們的主子經過了精心的設計和導演的結果。你們或者還會說:對高律師所採取的所有行動,只不過是為了錢而不得不這之!

為了錢就可以去幹傷天害理的勾當嗎?為了錢就可以隨心所欲無法無天嗎?為了錢就可以喪失了做人的底線了嗎?為了錢就可以光天化日之下搶劫他人的財物嗎?為了錢如果就可以超出做人的理念,那麼與戲臺上的猴子有什麼曲別?如果主子給了一塊骨頭,你就可以喪心病狂的去咬人,那與狗又有什麼曲別?

即便你們是為了錢,那你們又能夠為此掙幾個老錢?據一位元監視高律師的員警講:監視高律師的便衣,每天可以得到一百元的補助。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五尺高的漢子為了100元,就可以在眾目睽睽之下大聲辱駡高律師嗎?就可以搶劫高律師的手機嗎?一天100元,一年也不過三、四萬吧!你們可知道高律師正常營業的時候一年有多少收入嗎?

據一位比較熟悉律師行業的業內人士講,高律師在北京從事律師工作平均的收入,至少在百萬元之上!你們的一生靠這些下三爛的伎倆而生存,也未必能夠賺上百萬元!

尊敬的便衣們,你們這每天監視高律師的100多名青壯的便衣們,你們不妨都想一想,不!讓我們每一個中國人都拍著自己的良心想一想,捫心自問:看看在今天之中國,還有多少人能夠經得住百萬元的誘惑?看看有多少人為了恪守做人的理念,為了踐約中華民族賦予每個人的神聖使命,能夠置唾手可得的百萬元於不顧,甚至將地位、事業、愛情和家庭乃至生命拋棄之外!看看又有多少人在自己失去了唯一生活來源之後,還能夠資助失學的兒童和資助失業的律師?

蒼天呀!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中共政府要動用上百名年富力強的青壯漢子,每天24小時幾乎不間斷的折磨高律師?為什麼在中共政府統治大陸的半個多世紀當中,象高智晟這樣堪稱是中華民族英雄和楷模的人,總要遭受如此的厄運?

(2006年6月16日于河北滄州)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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