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高智晟律师,他为了什么?

郭起真

【大纪元3月17日讯】监视、骚扰、抢夺、辱骂高律师的员警先生们,你们好!

我在绝食绝水48小时即将结束的时候,从网上看到了你们六个人将高律师围起来,异口同声地大声辱骂高律师的消息之后,我当即决定要和诸位说几句。

可当我坐在电脑前写这封信的时候,却为如何的称呼你们这些英雄豪杰犯难。称呼你们是员警,可我内心实在不情愿。这并不是说你们对待高律师的态度和行为,不仅与人民警察的形象大相径庭,而且,你们对高律师的由监视,到深更半夜的在高速公路上妄图制造车祸,来置于死地,从以以查户口为名和入宅骚扰,发展到闯入高律师家,从抢夺高律师的手机,又发展到了高律师进行羞辱和破口大骂,你们卑鄙无耻的流氓行为,已经发展到了丧心病狂和无民复加的地步,你们的行为已严重了触犯了法律!你们下流的所行,已经遭到全世界的谴责。

我坚信:你们总有一天要为自己的所为,要付出巨大代价!你们也总有一天要为自己今天的行动自责和悔恨。这也是我要与你们诸位说上几句的原因之一。

但是,我对你们还是恨不起来,为什么?是我没有象高律师那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身临其境的遭受他人的人格羞辱和诅骂,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吗?是我具有多少高深的涵养和气度吗?也不是。因为你们的每一行、每一动都是在充当着一个木偶,你们是受到他人的指使和欺骗,才敢于如此疯狂地折磨高律师。而且我也可以肯定地讲,你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是绝对不愿意对高律师有一点的伤害;你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也根本不是员警,不过是在金钱的驱使和他人蒙骗中,不得不为的行动。

员警给我的印象

在我给你们写这封信的时候,有必要简单的介绍一下我的身世。

71年中学辍学,13岁的我就正式参加了工作,我工作的工厂是沧州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通用机械厂。学徒的三年(每一年每月工资20元,第二年工资25元,)期间,我在辗转了五、六个车间,变动了近十个工种之后,我所从事的车工技术水平,远远的超出了同时入厂的工友,已达五、六级的车工水平。

三年之后应该定为一级工(每月30元),单位的领导却故意漏掉了我升为一级工,形成了延长学徒期的事实上。为此,我多次找当时担任车间书记的白某和张某,他们都心照不宣地相互推诿和搪塞。我只好去找厂党委书记赵某评理,赵见上班的围观的工人们,打抱不平的纷纷谴责白某无故延长我学徒期的行为,没有去积极的纠正,对工人们强烈地要求厂领导尽快地纠正这起无故延长学徒期的恶劣事件于不顾,竟然喊来了公安局的员警。

当时担任沧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刘某,坐着牌照为02-80192的吉普车,带着崔某风驰电掣般的闯进工厂,在大众广庭之前不问青红皂白,就将我抓到了公安局。

“你知道吗?现在正在讲安定团结!”刘某把我抓到公安局的第一句话的弦外之音,显然是:“郭起真是破坏安定团结的罪魁祸首!”30多年前这一幕和局长大人的这句掷地有声的嘶叫,至今还使我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此后不久,我就因遭受到了公安的无端抓捕,一度精神失常!一个年仅16岁的少年成为精神病院的最为年青的疯子!

今天,在30多年后的今天,高智晟律师年仅12、3岁的女儿,就是因为你们抢劫高律师的手机,并被押送到了派出所,在住宅前失声痛哭了一个多小时!我分明是看到自己三十多年前不堪回首和难以启齿的悲剧,正在高智晟女儿的身上重演!

尊敬的便衣先生:你们想到没有,你们在“工作”中一次随心所欲的执法犯法,不仅会给一个家庭、一个未成年的少年的心灵上,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迹和永远都不能抹去的阴影,还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

说心里话,不管高律师以后会有怎么样的厄运,即便他象法轮功学员那样关押入狱,领略一下法轮功学员所经受的所有酷刑,或象林昭、遇罗克那样被中共这个流氓政府拉出去枪毙了,也丝毫不会是什么意外,因此,我也丝毫不会为此动心!你高智晟有多大的本事,你就应该为你们的人民承受多么大的灾难;我也丝毫不会为高夫人担忧──你即便与高律师结为生死夫妻,你就应该与高律师风雨同舟!我最为担心和挂念的就是高律师那与我儿子几乎同年的女儿。

我不知你们有没有结婚生子,即使你们还未曾有亲自经历为人父为人母的那份欣喜、幸福之后,而油然而产生的神圣责任感,那你们总应该有自己的父母!当你们的父母看到你们年幼无知的时候,一个人面对上百个曾经无数次的骚扰他们全家,曾经辱骂他的爸爸,曾经要杀死他的爸爸的黑衣员警,她除了独自一人泣哭,你又会陷入怎样的恐怖。我们这些健全的人不能为无助的孩子们提供些力所能及的帮助也就罢了,又怎么能去给他们增添恐怖和仇恨呢?我们不为了自己,不为了自己的未来,至少为了自己的孩子们留下一点好的念相,为了孩子们也应该积点德!

正象你们在天子脚下的京城辱骂高律师的时候,有位老者斥责你们时说的那样:你们这样对你们自己又有什么好处?

沦为打手的员警

94年中旬我与房管所的所长兼书记马桂臣发生了几句口角,他便勃然大怒,亲自驾车拉来两名员警,将我抓到公安局。随之而来的我遭到便是收审、取保,逮捕、取保,判刑(后法院扣押上诉状)和开除公职。

尽管如此,员警在我心目的位置丝毫没有改变。

95年临近中国新年的时候,我发现居住小区商店的老板,正追捕骑自行车逃窜的抢劫歹徒,我骑摩托车带着五岁的儿子,追了几华里才将歹徒追上,将其制服后扭送到了一直千方百计的迫害我的新华公安分局。商店老板听到我说抓到歹徒,立即问:“谁抓住?”我不加思索地脱口而出:“是员警!”

然而,我尊敬的员警,不但没有象我想像的那些完美,而且迫害我的手段正一步步的升级,甚至达到了丧心病狂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98年是担任沧州市市委书记的薄绍铨(99年逮捕,01年判处无期)东窗事发,而身败名裂的最后一年,98年也沧州市房管所所长马桂臣最为倡狂的一年。他在上任的五、六年的时候内,更换了三辆轿车,他还利用职权窃据了三套早已出售的商品楼房,并将下岗的儿子调到了沧州市房管局。他指使自己的直系亲属(会计)出售的十五万的商品楼房,竟然在开具的发票上仅写上不足十万元。曾为此打证的当事人受到员警的威胁和恫吓,只好将已购买的商品楼低价售出。

98年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悍然出动大批的便衣对我进行24小时的监视居住,某局长亲自到我居住的小区督战。放出话:“谁出现失误,造成郭起真去北京上访,所长撤职,员警辞退!”

不过,负责监视我的员警还是颇有人性。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向我倾诉不得不为之的苦衷,从来没有暴力的干涉过我的自由。8月15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送来了鲜活的鲤鱼和酒,买来了酒菜,我也实在是不忍心看着监视我的员警在外面挨饿受冻,只好心甘情愿的和所有的警察一起去派出所吃饭。

几位颇有正义感的员警异口同声的告诉我:“你们所长给俺们市公安局的宋某一套商品楼房(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七号楼404)。”另一位说:“你们所长现在和宋是住楼上楼下,是让宋给他当保镖呀!”他们为了掩人耳目,还以匿名的方式传递献计献策的字条,鼓励和支持我,并将谁与马桂臣来往密切和接收了楼房贿赂的具体人写在纸上。

一天监视我居住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和政法委书记,还有一个被称为是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的人坐着公安局长的专车,尾追我至亲属家里,被称为是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义气十足的威胁道:“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我与你们所长不错,与他的姑爷关系也挺好,只要你不在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不再上诉,我可以恢复你的工作!”

好大的口气!堂堂的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为虎作伥,沦为了为马桂臣看家护院的打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一个得意忘形的贪官可以买通市委,乃至省委书,他能买通谁?他能利用职权和赠送商品楼房的手段拉拢腐蚀保镖和打手,他能够拥有多少楼房?倘若迫害我的所有人,都能够以迫害我而进入小康或在这个欠发达的小城的黄金地带,拥有一套价格不菲商品楼房,如果他自己不为此感到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那我也应该感到高兴!

2005年大陆公安系统大接访,7月我和爱人如约到沧州市公安局向有关领导反映十几年来,所蒙受的屈辱。

沧州市公安局接待室一位体态健美,相貌英俊,风采不亚于王心钢的人正襟危坐在局长宝座上,他就是98年与马桂臣住楼上楼下的宋某!不知是因为他积极的充当马桂臣的打手和残酷的迫害我有功,还是在员警的岗位上为人民作出什么不朽的贡献,早已提升为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然而,他那蹩脚的开场白,将他堂堂的仪表所包裹的丑陋和无耻,暴露地淋漓尽致。“你们所长马桂臣在沧州市竟然如此地嚣张,我怎么不认识!”

他不会如此健忘吗!要知道:98年他居住的荷花池小区的商品楼房是沧州市新华房管所开发并公开出售,而马桂臣此时担任这个单位的法人代表。也就是说:即便他是通过正当的手续购买的楼房,也要知道管辖的人;即便他如此的陌生,也不会不知道每天上下楼所要经过的三楼,就居住着管辖小区的最高领导!难道他这不打自招地此地无银三百两和自欺欺人地掩耳盗铃,还不能充分的暴露出他内心瞒天过海欲盖弥彰丑陋表演吗?

沧州市公安局员警督察大队长在98年监视我时威胁我所说的:“我与你们所长马桂臣关系非常好!”和今天沧州市公安局的宋某2005年说“不认识马桂臣!”这大相径庭的巨大反差,不能不说有着不言而喻的异曲同工之妙?前者说认识马桂臣,无非是要与虎谋皮,借马桂臣这张王牌能够捞到取之不进、用之不绝的油水;而宋某曾经为充当打手,从而在马桂臣手中得到那一套楼的奖赏,如今感觉到,当初为得到那套商品楼房所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争当,是严重地触犯刑律,应该受到惩罚和受到追究,他自然会从当初的欣喜若狂被今天的惶惶不可终日和恐怖异常所取待!他今天自然要将马桂臣视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了。难道就不能给你们这些挖空心思绞尽脑汁,要将高律师置于死地的人一些启示吗?

高智晟律师,他为了什么?

监视高律师的便衣们,你们也许会说:今天按照主子的旨意不断的变换着花样地向高律师发难,完全是按照主子的旨意而行。我也相信:不管你们是在高速公路上阴谋制造车祸,还是抢劫高律师的手机,即便对高律师进行特别微小的人权的侵害,都是你们的主子经过了精心的设计和导演的结果。你们或者还会说:对高律师所采取的所有行动,只不过是为了钱而不得不这之!

为了钱就可以去干伤天害理的勾当吗?为了钱就可以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吗?为了钱就可以丧失了做人的底线了吗?为了钱就可以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他人的财物吗?为了钱如果就可以超出做人的理念,那么与戏台上的猴子有什么曲别?如果主子给了一块骨头,你就可以丧心病狂的去咬人,那与狗又有什么曲别?

即便你们是为了钱,那你们又能够为此挣几个老钱?据一位元监视高律师的员警讲:监视高律师的便衣,每天可以得到一百元的补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五尺高的汉子为了100元,就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声辱骂高律师吗?就可以抢劫高律师的手机吗?一天100元,一年也不过三、四万吧!你们可知道高律师正常营业的时候一年有多少收入吗?

据一位比较熟悉律师行业的业内人士讲,高律师在北京从事律师工作平均的收入,至少在百万元之上!你们的一生靠这些下三烂的伎俩而生存,也未必能够赚上百万元!

尊敬的便衣们,你们这每天监视高律师的100多名青壮的便衣们,你们不妨都想一想,不!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拍着自己的良心想一想,扪心自问:看看在今天之中国,还有多少人能够经得住百万元的诱惑?看看有多少人为了恪守做人的理念,为了践约中华民族赋予每个人的神圣使命,能够置唾手可得的百万元于不顾,甚至将地位、事业、爱情和家庭乃至生命抛弃之外!看看又有多少人在自己失去了唯一生活来源之后,还能够资助失学的儿童和资助失业的律师?

苍天呀!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中共政府要动用上百名年富力强的青壮汉子,每天24小时几乎不间断的折磨高律师?为什么在中共政府统治大陆的半个多世纪当中,象高智晟这样堪称是中华民族英雄和楷模的人,总要遭受如此的厄运?

(2006年6月16日于河北沧州)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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