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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特殊需求可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

【大紀元3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如果納稅人有特殊情況,例如分居,可以在4月1號到20號,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

國稅局提供納稅人查詢所得資料,可以同時查到納稅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去年全年的所得資料,如果納稅人和配偶分居,又還沒有離婚,不想讓對方看到所得資料,或有其他特殊情況,可以在4月一號到二十號,跟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提出申請,要求所得資料分開提供。如果納稅人在去年度已經離婚,今年5月報稅,可以分開申報,不過,任何一方都必須註記「已經離婚」的說明,國稅局會按所得比例,計算雙方的應繳稅額,個別通知納稅人。

如果用書面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要填寫簡單的申請書,註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証號碼、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以及申請日期,除了親自到國稅局之外,還可以郵寄、傳真、或是用e-mail;如果用網路申請,必須用電子憑証,以及到去年底戶口名薄上的戶號當通行碼,連上財政部的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