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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員工認股被打壓?勞委會允諾調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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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九日電)部分國光客運公司員工今天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最近國光公司辦理增資,但公司卻故意以各種手法阻撓原始員工股東認股,員工如不按公司期望,就會遭到公司以資遣、調職等打壓。勞委會官員表示,希望工會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委會將調查是否違法,並予最大協助。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蔡其昌(台中縣)、盧天麟(不分區)上午在立法院,陪同被國光公司資遣的國光公司產業工會理事長楊榮德等員工召開「國光枉顧員工權益,任意資遣員工」記者會。

蔡其昌說,國光民營化時是由員工每人出資新台幣三十萬元成立,這次辦理增資應由原始股東優先認股,如原始股東放棄認股,才洽特定人認購。但公司辦理增資,卻想要稀釋員工股份,明白向員工傳達不希望員工認股的訊息,並設計員工認股障礙,員工如不從,更以資遣、調職等打壓手段對付。

他說,國光公司設計的員工認股障礙包括,增資通知單沒有附上持股數、增資比率、應繳款金額等增資認股所需資料,只要求全台股東到台北總公司領取認股繳款書,並只限短短十天,帶給員工股東最大不便。

楊榮德表示,去年國光換新經營團隊後,開始打壓不聽話員工,他沒犯任何錯誤,僅公開鼓勵大家認股,就被公司解職。

曠姓與歐姓員工也指出,他們因沒有按照公司的意思放棄認股,就遭到調職,讓家庭生活產生很大的困擾。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專員江衍平表示,勞委會將對國光經營階層資遣或調動員工的背後因素進行瞭解,瞭解是否涉及違反工會法及勞基法調職五原則的相關規定。也希望工會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委會將予最大協助。

調職五原則為,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不得違反勞動契約;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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