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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拾荒者 財部: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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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九日電)對回收業者今天在立法院抗議一事,財政部表示,一般拾荒、弱勢族群根本無任何課稅問題。事實上,帶頭抗議的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總經理吳招治已遭檢方以逃漏稅罪嫌起訴,個人光是財政部發單補徵的所得就高達數千萬元。

對於吳招治指財政部要求基層回收業者收購回收物必須取得憑證,業者做不到,只好找人頭開發票,然後又遭財政部開罰,走投無路等控訴。財政部澄清,拾荒者這類弱勢族群,不但無課稅問題,賣回收物給回收業者,業者也只要填名字即可,不需開收據。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每天拾荒所得在新台幣一千元以下的人,只要在東西賣出去時,向賣出的對象登記名字即可;業者不需開收據,拾荒者也不需提供任何個人憑證。也就是說,真正的弱勢族群,並無所謂的課稅問題。

然而,如果回收業者業務達到一定規模,就和一般營利事業相同,本來就需依法報繳稅。例如規模小一點的營業人,辦理營業登記後,可由國稅局核定課稅,而且,為方便不想辦營業登記的小規模營業人,財政部也特別規定可由同業間的合作社代開發票。

正因為這項規定,長期以來,不少業者利用這類合作社濫開發票涉及逃漏鉅額稅款。根據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中心的資料顯示,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就是一例,根據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在二資社查到的資料、帳目、電腦設備一應俱全;包含廢棄物中盤商為逃漏個人所得稅、上櫃、上市公司進行假買賣、購買假發票,都與二資社有關。所以,光是吳招治個人部分,就遭國稅局補開約4000萬元的逃漏所得。

檢調單位指出,高檢署查到的是規模極大、牽涉鉅額金錢的逃漏稅案件,但弱勢族群卻一次又一次被利用變成這些人的保護傘。事實上,除被當作人頭的共24人,檢調單位都沒有辦之外,自願補稅的營業人也都全部緩起訴。

也就是說,吳招治等最後遭起訴的涉嫌人,不但不願補繳稅,還企圖混淆視聽。檢調單位指出,根據高檢署查到的資料顯示,吳招治身為二資社的總經理,幫忙找人頭就要抽千分之六的「人頭費」,幫忙開假發票,不但二資社本身抽成千分之二的手續費,吳招治個人還要另外抽千分之六。

檢調單位表示,這類玩弄制度的行為,除逃漏鉅額稅款,更危害整體金融秩序,原本檢方只是要追訴不法,對所有非首謀業者從寬處理,但見違法者躲在真正的弱勢族群之後,認為實在不可這樣扭曲事實、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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