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報告指中國普遍存在酷刑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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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華採訪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三十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中國使用酷刑的現象仍很普遍。他還譴責中國「以招供為主」的司法制度,而且使用酷刑的警察不受懲處。

諾瓦克在他去年年底到中國考察後提交的報告中說,在中國,消除酷刑最大的障礙是司法機構脆弱和司法體系缺乏獨立性,另外地方保護主義也阻礙了減少酷刑的努力。

下面我們來聽聽兩位中國法律專家如何看待酷刑,他們是北京的法學博士滕彪和李柏光,本台記者申華主持。

記者︰中國「以招供為主」的這種司法制度,其實很早就受到法律界的重視,而且政府也有措施在改,但為什麼這個問題總是解決不了呢?我首先請教一下滕彪先生。

滕彪︰公安部門的官員他們有一種壓力,要求大案、要案必須要在限期內破案,然後還有一些對犯罪率的要求,就是對社會治安的一些要求。這樣他們就通過刑訊逼供的方式來獲得口供,然後再通過口供再找其他的證據。這個在公安部門破案的過程中,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刑事被告人還有犯罪嫌疑人,他們的人權就很難得到保障。再加上沒有司法的獨立,沒有公民對權力部門的監督,也沒有新聞的自由對這些嚴重問題的監督,所以導致這個現象非常普遍也很嚴重。

記者︰李柏光先生,如果口供總是作為作案的證據之一的話,難免就會形成逼供啊、酷刑啊,其實最根本的還是要解決口供這個問題是嗎?您覺得呢?

李柏光︰我覺得諾瓦克先生說中國的司法制度的軟弱,導致刑訊逼供的普遍存在,他這個是說到了點子上。我覺得諾瓦克先生說的司法制度的軟弱,是有以下幾個原因導致的︰第一個,我們知道,中國的政治制度不是一種民主憲政體制,所以在這種缺乏監督的情況下,司法必然是不會獨立的,因為我們的司法制度也是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第二個是受迫害的公民缺乏一種通過法律來追究實施迫害的司法官員的這種意志力和決心。就我所知,很多人在監獄裏和在看守所裏被毆打被暴打,但是事後這些受害者很少有說通過法律程序,來追究那些作刑訊逼供的警察的。

還有司法獨立的軟弱,還表現在當事人遭到刑訊逼供,但是他們最後在法庭上要翻供,而法官往往不敢堅持正義,不允許甚至也不敢追究那些刑訊逼供的人的責任,最終司法體制的軟弱,除非中國建立了民主制度,否則我覺得這個事情很難解決。

記者︰諾瓦克還提到一個原因就是,中央政府下了決心要解決這個酷刑問題,但是受到地方主義很大的阻撓。那麼滕彪先生,您覺得地方主義的這些官員為什麼要阻撓減少酷刑的努力呢?

滕彪︰從中央這個角度,他們迫於國際輿論的壓力和人權的呼聲吧,所以會有一些相應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在地方更加缺乏監督,法治觀念也更薄弱。因此我覺得中央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夠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地方。中國沒有一個民意的基礎,各層的官員都是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那麼一級壓一級,加上有各種各樣的政治任務,這也是導致刑訊逼供大量存在的一個原因。

記者︰諾瓦克這個報告出來以後,在國際上也有很大的影響,而且這個報告還要提交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審議。李柏光先生,您覺得這樣的國際壓力,有不有助於中共政權從根本上解決酷刑這個問題呢?

李柏光︰可能從表面上看,中共政權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他可能會做一些表面上的或政策性的調整。會給各地下一個文件說,你們要注意,以後不能搞刑訊逼供。但是我們知道中國的司法制度是行政化的、政策化的一種體制。當然你如果要真正解決酷刑的話,必須要從制度角度著手。

首先,第一、對這個司法制度的軟弱要從根本改善。首先黨的領導要退出來,不能再由政法委去領導公家法。第二、對執法人員的人權意識要加強培養。如果這個不能從制度上改進的話,最多聯合國這種刑訊逼供的報告也只是些個案,而不可能從制度上避免這種刑訊逼供的出現。

記者︰諾瓦克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還提到最近法輪功組織指稱在瀋陽蘇家屯有一個醫院裡面,關押了六千多個法輪功學員,而且把他們的器官摘除然後出賣,諾瓦克說要對這個指控進行調查。滕彪先生,請問一下您有沒有聽說過這個蘇家屯這個事情?您覺得可信度大嗎?

滕彪︰這個事情剛報導出來的時候,我就一直在關注。但是現在我不太能夠確定這個東西是真是假?所以我覺得國際社會應該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來中國調查這個真相。但現在已經有點晚了,我覺得有關部門已經做了一些毀滅證據的工作。但是我覺得調查還是必須要進行,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存在的話,那麼我覺得必須要國際社會來對有關的責任人進行懲處。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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