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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無處去 被迫送焚化廠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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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林恕暉/台北報導〕雲林居民抗議台朔東勢堆肥廠事件越演越烈,導致北市5月15、16日兩天的廚餘無處可去,40%的廚餘被迫送進焚化廠焚燒。朝野議員昨天群起痛批,市府強制民眾垃圾分類,自己卻因危機處理不當,偷讓廚餘進入焚化廠焚化。對此,環保局長陳永仁承諾,7月前民眾沒有進行垃圾與廚餘分類,環保局不會開罰。

7月前廚餘未分類 環局不開罰

北市去年9月起將生廚餘全部送交東勢堆肥廠免費處理,平均每天200噸,附近居民因抗議臭味發動圍廠,導致北市運送車輛無法進入,5月8、9日的廚餘只能付費由新竹市宏金堆肥廠處理,一噸600元,後續雖順利進廠3天,但15、16兩天又因居民抗議無法進廠,環保局緊急尋求其他開口廠商收受,僅有湖口鄉堆肥廠有空間,收受234噸的廚餘,其餘254噸廚餘只能送進北市焚化廠焚燒,包括陳永仁、第四科科長盧世昌昨天緊急南下東勢廠瞭解當地居民的訴求。

環保局副局長詹炯淵表示,東勢廠原本承諾45天內會改善臭味,但環保局要求縮短為30天,陳永仁預估,最慢7月上旬可以恢復進廠,他呼籲這段期間民眾應保持分類的習慣,因為廚餘中仍有20%至25%為熟廚餘,由環保局標售給養豬場做為飼料,這項管道仍正常運作。此外,環保局只要能找到堆肥廠收受,就不會將廚餘送進焚化廠,環保局會尋求更多開口廠商,隨時應變。

議員主張 環局應向台朔求償

議員王浩昨天提案要求環保局就此案進行專案報告,獲得朝野議員支持。議員主張環保局應向台朔公司求償,負責市府停收期間的費用損失。

對此,環保局表示,將會同法規會研究與台朔公司簽訂的合作書,確認合作書的法律效力,以及這次事件是否屬於違約。不過,合作書中並未提及違約的罰則,也僅寫明台朔不得拒收北市廚餘,環保局人員擔心,台朔可稱居民抗爭為不可抗力因素,並非故意拒收。另外,目前台灣沒有其他大型堆肥廠可以免費處理北市的廚餘,環保局若欲和台朔重新檢討合作關係,可運用的籌碼顯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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