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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親初步同意 卸任元首終生領半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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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親民黨與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初步同意,卸任元首可終生領在任月俸的百分之五十,其它禮遇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三百萬元,但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堅決反對。

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呂學樟下午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部分國民黨籍立委雖主張不必禮遇副總統,要求法案名稱應予以修改為「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實施辦法」,甚至國民黨籍蔡正元(台北市)主張,立即廢止卸任正副元首禮遇條例實施辦法。

他說,正副元首皆是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經全民推選,沒有理由只禮遇元首卻忽略副總統,且廢止該條例的主張「一點也不理性」,全案目前僅協商兩條條文,後續仍有待朝野繼續協商。

雖說台聯立院黨團仍反對修改正副元首禮遇條例,但呂學樟與國民黨、民主進步黨籍的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吳志揚(桃園縣)、莊碩漢(台北縣)初步交換意見後,已有部分交集,包括:卸任元首可終生領在任期間月俸的二分之一,約為十一萬五千元,可參加國家重要慶典活動。

元首卸任後,包括辦公室、駕駛、事務人員、家庭幫傭等費用支應,原則上政府仍會給予適當補助,但每年不超過三百萬元,並提供健保醫療費用。

至於最受爭議的安全護衛人員派任,國民親三黨也同意,最多僅給予十年的禮遇,安全護衛人員的薪給發放,必須由立法院嚴加控管國家安全局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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