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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亲初步同意 卸任元首终生领半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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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日电)立法院朝野党团今天协商“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实施办法”修正草案,中国国民党、亲民党与民主进步党立院党团初步同意,卸任元首可终生领在任月俸的百分之五十,其它礼遇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三百万元,但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坚决反对。

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吕学樟下午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部分国民党籍立委虽主张不必礼遇副总统,要求法案名称应予以修改为“卸任总统礼遇条例实施办法”,甚至国民党籍蔡正元(台北市)主张,立即废止卸任正副元首礼遇条例实施办法。

他说,正副元首皆是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经全民推选,没有理由只礼遇元首却忽略副总统,且废止该条例的主张“一点也不理性”,全案目前仅协商两条条文,后续仍有待朝野继续协商。

虽说台联立院党团仍反对修改正副元首礼遇条例,但吕学樟与国民党、民主进步党籍的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吴志扬(桃园县)、庄硕汉(台北县)初步交换意见后,已有部分交集,包括:卸任元首可终生领在任期间月俸的二分之一,约为十一万五千元,可参加国家重要庆典活动。

元首卸任后,包括办公室、驾驶、事务人员、家庭帮佣等费用支应,原则上政府仍会给予适当补助,但每年不超过三百万元,并提供健保医疗费用。

至于最受争议的安全护卫人员派任,国民亲三党也同意,最多仅给予十年的礼遇,安全护卫人员的薪给发放,必须由立法院严加控管国家安全局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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