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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容積移轉措施和趙建銘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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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九日電)報載台開案涉嫌人總統女婿趙建銘、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積極運用管道,透過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賺取暴利。內政部長李逸洋今天表示,容積移轉相關法源在幾年前就已完成,媒體報導「牛頭不對馬嘴」。

李逸洋強調,內政部營建署今年四月二十日修訂的「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只是把都市更新獎勵時程從三年放寬到六年,和上述事情也無關。

他下午受訪時表示,「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實施;二○○一年七月一日擴及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可適用容積移轉;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擴大授權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審查許可條件。

李逸洋表示,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院通過立法委員李全教等人所提的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之二修正,明定「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內政部並配合訂定交換辦法,從二○○四年三月一日開始施行。

李逸洋說,相關法源在幾年前都已完成,內政部沒有特別修法,讓趙、游藉此獲利。另外,特殊情況可以調整都市更新地區的法定容積,也是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調整,和道路容積事宜無關,媒體不應「胡亂栽贓」。

至於內政部是否考慮檢討相關法規有無弊端,李逸洋說,要詳細清查了解,再和各界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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