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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兼課 講師遭減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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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高鳳技術學院兩名講師,因未經校方核准任意在外兼課,違反學校教師教學服務規定,影響學校學生受教權益,遭校教評會通過處分調減教師研究費20%,創國內大學教師遭減薪的首例。

高鳳技術學院校長余政晃強調,該兩名講師目前仍在大學博士班進修,應投入較多的時間在進修及學術研究,校方並非全面禁止教師在外兼課或兼職,而是針對未經核准兼課、影響教學的老師予以減薪警惕,藉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新成立未滿兩年的高鳳技術學院,標榜專門培育數位多媒體動畫、網路遊戲、數位典藏、數位學習的實務人才為辦學特色,因此,對學校師資及教學要求嚴格,每名任教老師,每年都要接受教學、研究和服務等3項評鑑。

但校方對教師的福利也不錯,敘薪比照國立大學,具博士學位者月薪再加碼1至4萬元的研究費,整體待遇優於國立大學。

學校並根據教師評鑑結果,每年考核教師成績表現,教師每堂課一定要具體列出教學大綱及進度,按表操課,另外學生填寫的教學問卷回饋單,以及研究、產學合作等的表現,都反映在成績考核辦法中。

考核結果70分以上,教師次年才能晉薪一級,另按考核表現分4級,表現優者可加發6千元至8千元的獎金,而最高可調高學術研究費3至6%。

考核未達70分者,月薪原地打轉,若低於60分,就可能會被減薪,最多減學術研究費20%,甚至連續多年考核未通過,最嚴重將遭不續聘、停聘命運。

教師減薪 各校罕見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教育部前年開放國內各大學可自主彈性教師薪資待遇,最高可增加或減少35%的學術研究費,推動兩年來,台大副校長陳泰然發現「加薪容易,減薪難」,已公布的大學都是以獎勵取代懲罰,教師評鑑未過或考核不理想,最嚴苛也只是不晉薪,減薪並不多見。

政大教務長董金裕解釋,教育部核准大學彈性教師薪資制度必須在不增加原本預算中進行,優秀的教師要加薪,則必須要有人減薪,但相關規定都須學校教評會、校務會議通過,「減薪」的草案規定幾乎無法通過。

清華大學昨天也在校內討論訂定「教師學術與教學卓越要點」和「專任教師基本職責評量」,提供各學系訂定相關施行細則,並計畫配合推動教師評鑑和教學考核等,獎勵優秀師資、淘汰教學不力的老師,最快95學年度開始實施。

不晉薪就是重懲

清大教務長周懷樸說,各校獎勵教學研究服務規定中,幾乎都採取獎勵規定,有的學校發放獎金,有的學校增加教師研究費,但對表現不理想的教師,最重的懲罰是「不晉薪」,「目前好像校方沒有辦法對教學不力或不適任教師予以減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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