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義:中共邪黨的法律是用來約束誰的?

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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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近日網上出現了兩條不算新聞的新聞:

(1)福州警匪勾結殺人案三名被告準備上訴 (2)老太為孫女湊醫藥費列車上撿空瓶被拘這是兩起不相關聯的事件,一件發生在福州舊車交易市場,一件發生在湖南長沙至懷化的列車上。但這卻是兩則有關法律的案件,並且都與執法者有關.福州警匪勾結蓄謀殺人案發生在五年前的2001年2月20日.此案當年的執法者,十佳警察,刑警隊長,甚至是公安副局長都是殺人案的主犯。

老太為孫女湊醫藥費列車上撿空瓶被拘發生在2006年3月26日。這一次,年近6旬的老太,身患白血病的孫女,以及「鐵道部特派員」 和懷化鐵路公安部門的「鐵鷹小分隊」都成為事件的主角。

一件是5名刑警對一個手無寸鐵的人打了150發子彈進行屠殺,最後卻立功受獎。在真相大白後,被判死刑或死緩的3名昔日執法者都準備上訴,理由是案件存在程序違法。真不明白他們5年前設計那個「完美的圈套」不僅屠殺了被害人,還讓被害人及家屬蒙受不白之冤的時候,是否想到了合法的程序呢?

一件是涉嫌違反社會治安,在火車上撿空瓶「擾亂了火車上的秩序」被拘五天(後因老太身體較差及家屬交納400元請假保證金和175元的食宿費辦理「請假手續」後,老太在拘留所實際被拘兩天)。此事在2個月後,在報紙披露此事後,當事人也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準備上訴,通過司法程序撤銷拘留裁決,公開解釋和道歉,擬向相關責任部門索賠1元。

同樣的是對執法部門的上訴,一件是驚天動地的警匪勾結殺人大案,一件是撿空瓶擾亂秩序的拘留小案。但福州警匪勾結大案的受害者一紙「遲到的公正」,不得不讓我們想到:撿空瓶老太能得到她想要的公正嗎?

福州警匪勾結大案,據說在偵破過程中也是一度陷入僵局,是新任公安局長「加大力度查下去」後才得以真相大白的。但假如沒有這位局長,受害者能得到「遲到的公正」嗎?並且此案受害人之一曾經上書公安部部長。此案性質也非同小可。但老太撿空瓶被拘的治安管理事件,能驚動公安部嗎?此事現在網上披露後,恐怕公安部想不知道也難了。

福州警匪勾結殺人案歷經五年,幕後黑手才得以受到審判,而主犯之一早已潛逃國外.我們不希望撿空瓶的老太要上訴五年才得到自已想要的結果。我們只想問一句:法律到底是保護誰的?執法部門或者個人以執法部門的名義執法對被執法者進行監督,那執法者又有誰來監督呢?

福州警匪勾結殺人案當事人已供認不諱。真相已經明瞭。而老太火車上撿空瓶被拘卻存在許多疑點:

(1)老太是在準備出車站時被拘留的。理由是「擾亂了火車上的秩序」。請問執法者:既然是擾亂了火車上的秩序,為何要在當事人下火車後才將其拘留,為何不在火車上當老太擾亂秩序時抓個現行?難道是怕與老太發生打鬥嗎?據說當時有3名「鐵鷹小分隊」隊員對老太實施了跟蹤。3名年青的小伙對付不了一個年近6旬的老太?

(2)作為一名執法人員,他們應該很清楚,證據是很重要的。既然都說老太只是撿空瓶,而不是偷,也沒有搶,就與鐵路部門大規模的整治「綠皮車」(普通慢車)經常發生偷盜、搶劫等事件行動靠不上邊。就算是老太撿空瓶的時候引起了一點小騷亂(撿瓶子可能要別人讓一下,就算是小騷亂吧),那跟蹤人員完全可以在事情正在發生時進行勸阻,制止。可我們的「鐵道部特派員」 一句:「我們就是不讓你知道,好抓你們」道出了事情的真相:要是當時勸阻了你,你就不會擾亂火車秩序撿空瓶了,那還能拘留你嗎?那我還能拿到400元請假保證金和175元的食宿費嗎?

(3)事情被披露後,鐵路部門先後拿出2000元和4000元給當事人,說是捐款治病.但為何在事情發生時,老太說明撿空瓶的原因並提到核實後,還是對老太進行了五天拘留的處罰決定並收下了400元請假保證金和175元的食宿費呢?(兩天時間是否需要175元食宿費暫且不說)。鐵路有關部門前後不一,判若兩人的做法實在讓人生疑。

經常坐火車,特別是慢車的人都知道,在火車上是有列車員負責清除垃圾的,而那些空瓶也是有專人負責清收的。而這些空瓶清收後被運到何處是不言自明的.而老太在車上撿空瓶被拘,我們有很大的理由相信是因為觸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或者說是搶了某些人在火車上撿空瓶賣錢的生意,所以借助與鐵路部門相關人員的關係,動用執法人員對老太進行打擊。

如果事實真是這樣,我們不得不回到福州警匪勾結殺人案中來。那一樁大案要案的發生,不正是由於被害人阻礙了某些人的「錢途」而被某些人利用執法部門殺人滅口的嗎?只不過,舊車交易的生意遠比撿空瓶的生意要大得多,所以一邊要殺人,一邊只是來個拘留而已。

從古至今都有句話叫做「官官相衛」,這天看周星馳的電影才發現原來周星星的電影也是反映現實社會的。從古至今所謂的法律準則對待那些當官的和我們這些老百姓完全是雙重標準,那些犯了法的官員要是你有後台或者你能給執法者做工作,那麼很有可能就能包庇或者是顛倒是非,大人們總是教育我們說這些醜惡現象僅僅是少數,但是我們總是看到這些醜惡的現象,各大媒體對於一個平時老師教我們的很小的好事都大肆加以報道,似乎是這個社會不可多得的材料,而那些「醜惡現象」 則被我們熟視無睹,父母也會為了學校的老師能偏向自己的孩子而不惜運用金錢。古代有官場,現在也有官場,還被老百姓玩笑的化為什麼派別,其實也是「官官相衛」的體現。雖然現在和古代的社會體制不一樣,但是從腐敗的形式來說古今相通,還有人從古代學習經驗,所以為什麼張國立的《康熙微服私訪記》在國內熱播。中國人收到的儒家思想的束縛,老百姓對於醜惡的現象總是忍耐,外國人說中國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而那些官員當然也是這麼想,在有生之年享受人間的榮華富貴才是正道,「官場自有黃金屋,官場自有顏如玉,官場自有千鍾粟」。為什麼現在的父母都叫自己的子女去當公務員,因為那是做官的捷徑。中國的法律到底是給誰制定的?是約束誰的?這些都不得而知,如果你是官,或者你收買了官,那也許你有超越法律的機會,如果你是一般的百姓,那麼你沒什麼希望了,法律是死的,這些法律的漏洞不是為你這樣的百姓準備的。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前提的:你和當事人應當是處於同一階層的,要麼都是官,要麼都是百姓,在這樣的階層中大家是平等的,因為執法的人不容易判斷是誰的錯,所以只能按照一致的標準去衡量,如果出現不同階層的衝突,那麼執法者就好判斷了。就算有民告官,那些披著官袍的人無法與社會輿論相抗衡的時候會暫時妥協,待風暴過後還能我行我素,到最後悲慘的是百姓,更有甚者發表一些講話:「在現階段的我國有些法律還不是很健全,所以還請大家等等……」中央不會有那麼多時間給每一個百姓申訴的,官一般是很忙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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