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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咨函扁 20日前決定是否提罷免答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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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十三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罷免總統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院長王金平隨即批示立法院咨文通知總統陳水扁。陳水扁至遲二十日前決定是否提答辯書,函復立法院。

陳水扁尚未決定是否提出答辯書。王金平說,他也不清楚總統最終是否答辯,但罷免案順利付委後,他已在議場批示函總統公文。

王金平說,上午有藍軍立委向他反映,希望邀總統夫人吳淑珍等第一家庭成員,以關係人身分列席罷免案審查會,他將在十五日召集朝野協商確定審查程序。

詢及立法院能否邀遭指涉弊當事人等列席答辯罷免案,王金平語帶保留,他說:「朝野同意,我就同意;協商的事,不成就不成」。

立法院議事處說,立法院以咨文方式函送總統府,若總統選擇答辯,明天起算七天,應於二十日前以總統咨文方式函復立院,由立法院秘書處收文轉交議事處。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之一規定,罷免經四分之一立委提案,交由程委會編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於十五日內完成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七日內提出答辯書。

被提議罷免人不提出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報院會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即宣告罷免案成立,並咨復被提議罷免人。

立法院院會同時通過程序委員會建議,決定六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及二十六日四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罷免案。審查後提報院會二十七日記名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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