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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通過罷免扁案付委 啟動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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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十三日電)憲政史上首例罷免總統案今天列立法院臨時會報告事項第一案,在國親動員、綠營放手下,院會順利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正式啟動程序,審查後提報院會二十七日記名表決。

立法院院會同時通過程序委員會建議,決定六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及二十六日四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罷免案。綠營提案二十二日審查罷免案、二十三日表決,盼速戰速決,但遭國親以一百一十三比九十六優勢封殺。

陳水扁透過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願提罷免答辯。依照相關法令,總統必須在七天內,也就是六月十九日之前把答辯書送交立院。阿扁若不提答辯書,全院委員會仍將於六月二十一日起逕行審查罷免案。

立院罷免案史無前例,程序有待朝野協商。國親方面已規劃審查期間舉行罷免案公聽會,邀請第一家庭涉案相關人士出席說明,炒熱罷免氣氛。

為防止民進黨突襲變更議程,藍軍立委上午八時前到齊,娘子軍護衛主席台前,十多名青壯派立委等堵住通往主席台兩側,讓院長王金平可以在必要時宣布動用表決權。但綠營未阻擋罷免案,指將「利空出盡」。

上午九時三十分,朝野立委在議場隔空對嗆。綠營拉布條說:「公投討黨產、不分大細漢」;國民黨拉白布條宣示「挺扁真丟臉、就是挺A錢」、「綠色執政、貪腐保證」,還高喊「阿扁下台、清廉保台」。所幸僅零星口角,沒有肢體衝突。

朝野協商後,院會上午九時三十八分開會,一併處理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 (台北市)、羅世雄 (高雄市)、親民黨籍立委呂學樟 (新竹市)所提罷免總統案。三案至少列舉了違憲亂政、經濟不振、貪污腐敗等十理由。

罷免案成立在院會要有一百四十八位立委投票同意,門檻極高,極可能出不了立院大門。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之一規定,罷免經四分之一立委提案,交由程委會編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於十五日內完成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七日內提出答辯書。

被提議罷免人不提出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報院會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即宣告罷免案成立,並咨復被提議罷免人。

憲法增修條文提及,罷免案成立後,還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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