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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憲史首例 罷扁審查流程 朝野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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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維真/綜合報導)立法院朝野野黨團15日針對罷免總統案的審查會模式流程進行協商。國親提出比照美國國會聽證會制度的審查方案,同時遭指涉弊的關係人需列席答辯,不過民進黨反對傳喚證人,朝野協商沒有結果,院長王金平決定16日再次協商。

總統罷免案13日臨時會院會正式成案,由於在憲政史上屬於首例,一切程序都無法可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沒有明確規定,只有第44條之1明載,罷免案成案後交付全院委員會於15日內完成審查。

國親版提出的審查流程是,被罷免人可親自或委任立委代表出席審查會答辯,罷免提案人及連署人可推派代表陳述罷免意旨,雙方各自提出證物與證人出席審查會,雙方就證人進行交互詰問,證據審查完畢,正反雙方進行結辯,推派代表向立法院會作最後陳述,最後再交由院會表決。

國親提出的審查流程,遭到民進黨團的反對。柯建銘表示,國親規劃的審查流是沒有任何法律基礎,他認為,這樣的審查流程有逾越法律之嫌,他希望國親能需再做討論,提出更好的版本。

長王金平表示,尊重朝野的意見,但是如果屆時朝野對審查會方式再無共識,只能讓立委在4天全院委員會審查時,自由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登記發言15分鐘鐘;而立委發言就是討論,27日表決就是處理。

不過外界質疑這樣可能會讓審查會成為大型的國是論壇,對釐清事情真相並無幫助。王金平說,立委在正式會議上討論議案,全國都在聽,朝野立委透過發言進行攻防爭取支持,就像審查法案一樣,絕非外界所謂大型「國是論壇」。

民進黨團書記長葉宜津說,目前罷免案審查的相關流程,只有關於提不提答辯書部分有規定,其餘並無法源可查,需要再做研究與討論,民進黨團絕對尊重憲法,一切依法執行。
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潘維剛揚言表決罷免審查方式,她說,儘管585號釋憲文賦予國會部分職權仍未法制化,但國親仍盼行使國會調查權、文件調閱權,並以聽證會方式邀總統夫人吳淑珍等列席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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