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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報告 扁:依照憲法進行 未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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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日電)泛藍提出總統罷免案,台灣總統陳水扁今天晚間「向人民報告」表示,他決定不提答辯書,但要向人民報告,完全是依照憲法及增修條文,特別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絕無藐視國會的意思,也是遵循憲政秩序。

陳總統晚間在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副秘書長卓榮泰陪同下,在總統府三樓大禮堂「向人民報告」,他全程以台語發言表示,今天是向人民報告,不希望失焦,所以沒有讓記者提問,但未來可以安排記者會,也可以透過茶敘方式,再向記者報告,也讓記者提問。

總統說,兩年多前,兩千零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同樣的地方,他也召開國際記者會。當時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還有很多人在抗爭,因為當時正是三二零總統大選選後,因為有些候選人無法接受台灣人民投票結果,說他做票,叫他下台,連續一週時間霸佔凱道抗爭。

他表示,當時透過國際記者會說出他的心情和想法以及期待,想不到經過兩年三個月,同樣的地方,他必須要向人民報告,只不過場景由凱道移到立法院。

陳總統說,他接受立法院咨文,要在六月二十日今天之前針對罷免案提出答辯書,對於立委,特別是最高民意機構立法院,依照憲政秩序以及增修條文提出的罷免案,必須尊重,但很清楚的,咨文中特別說明,如果被提議罷免者,不提答辯,全院委員會仍得進行審查,因此他已透過正式方式,向立法院長王金平說明,決定不提答辯書,但要向人民報告。

他指出,這完全是依照憲法及增修條文,特別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絕無藐視國會的意思,也是依照憲政秩序遵循、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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