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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倉儲業者 涉溢收裝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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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台灣區鋼鐵公會去年12月向公平會檢舉,指台中港倉儲(中港 )、德隆倉儲及建新三家公司,利用市場寡佔地位,違法向經由台中港進出口廠商每年溢收約一億一千餘萬元,作為上述兩公司碼頭工人退休年資結算之用,遭檢舉廠商之一的建新已向公平會自白坦承犯行。

由於有多位立委介入關切此案,以致公平會收件時間超過七個月尚未結案,公平會對外是以「蒐證中」為由,遲遲不敢作出處分。

中港與德隆兩家公司曾在八十九年遭公平會認定涉及聯合行為,建新是於九十四年才加入台中港倉儲裝卸行業。在鋼鐵公會發難之後,造紙公會也給予聲援,指台中港倉儲裝卸作業費率確有不合理之處。

鋼鐵公會與造紙公會係於去年12月向公平會檢舉,指上述三家倉儲裝卸公司涉嫌違反公平法第十四條,鋼鐵公會指出,台中港先前倉儲業務未開放自由化,裝卸成本居高不下,已嚴重損及廠商市場競爭力,去年10月開放第三家業者加入後,其中廢鐵裝卸費用由每噸二百六十元,降到二百元,一般散雜貨由每噸八十五元降到七十元,但還是高於基隆及高雄兩個港口的裝卸費用。

據指出,台中港為開放一般散雜貨裝卸業務,必須解決中港及德隆兩家公司碼頭工人年資結算問題,兩家公司於九十一年與台中縣碼頭工會等單位,達成「結算年資所需經費先由現有業者依勞基法提撥之退休準備金支應,不足部分依裝卸噸量抽取碼頭工人年資結算金每噸八.九五元」。

中港與德隆於去年向彰化銀行貸得八億四千萬元,聲稱作為碼頭工人年資結算之用,並與建新簽立協議書,要求建新必須自每噸裝卸費用中抽取八.九五元償還給彰銀,否則必須將台中港碼頭使用權還給這兩家公司,在完成相關的協議書簽訂後,建新才能進入台中港裝卸市場營運。

建新後來向公平會自白,因為是在受脅迫情況下,才簽下此協議書。

碼頭工人自救會在今年3月行文台中港務局,指原本在港務局協調下的工人年資結算方式,是二N加六加一,但這筆錢不僅未到工人手上,最後卻是納入中港、德隆兩家公司高級幹部口袋,自救會並指責港務局推諉卸責。

德隆與中港公司稍早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上表示,他們均有依法提列十%的勞工退休準備金,且年資結算金的提列本來係由台中港務局提出,目的在保障碼頭工人的權益,絕非一般所稱的聯合行為。

鋼鐵公會及造紙公會都認為,裝卸費用是由交易雙方談判議定,每噸抽取八.九五元碼頭工人年資結算金,貨主感到氣憤又無奈,以台中港每年裝卸約一千三百萬噸各式貨品計算,貨主一年將增加約一億一千餘萬元的裝卸支出。

鋼鐵公會認為,如果此案不屬聯合行為,則全國各行業公會也將如法炮製,用協議方式提撥每噸若干費用作為自身未來員工退休準備金,這樣最終將造成消費者的負擔。

中港、德隆強調是配套措施

〔記者王乙徹/台中港報導〕台中港的中港倉儲、德隆倉儲及建新遭檢舉違法溢收裝卸費,台中港務局表示,結算工人年資有助於港埠作業自由化;中港、德隆強調,裝卸費抽取年資結算金,是作業開放的共識與首要配套措施。

港務局表示,政府開放港埠作業自由化後,交通部指示該局妥善解決碼頭工人年資結算問題,該局根據基、高兩個港口的處理過程,做出每噸抽取八.九五元作為碼頭工人退休年資結算之用的建議,但因各項方案不被碼頭工人接受,還向海調站檢舉,港務局九十三年1月起不再介入年資結算問題。

港務局指出,基、高兩港處理碼頭工人年資結算,也是從裝卸費中抽取部分比例,當作結算費用,台中港指示比照辦理,開放裝卸作業後,的確讓每噸裝卸費用降低約廿元,若碼頭工人年資不結算,無法讓市場自由化,業者認為退休金屬營運成本,才會從裝卸費用中抽取。

德隆公司副總經理吳盛文表示,開放第三家裝卸業者進入台中港前,包括新業者、碼頭工人公會、船務代理公司、報關業者、鋼鐵公會、造紙公會與港務局,都認為比照基、高兩港,從裝卸費中撥出工人年資結算金,對各方都有好處,散雜貨裝卸費用也從每噸八十五元降低至七十餘元,貨主不應貪得無厭。

至於新加入的建新公司認為遭脅迫,才會同意每噸裝卸費用中抽取八.九五元償還給彰銀,吳盛文說,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曾批評建新公司過河拆橋,當初各方共識全因建新一面之詞推翻。

中港公司總經理林泰田表示,結算碼頭工人年資是當初台中港務局的政策,也經過交通部同意,是開放港埠作業的首要配套措施,也是裝卸業者的營運成本,十年攤還銀行貸款後,可以讓港埠作業更自由化,才是大家期待的方向,過程也與貨主協商取得共識,不明白貨主為何此時才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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