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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 檢方:若有必要 會傳訊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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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二日電)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專案人員表示將在第二階段展開全面的約談行動,有報導指檢調已決定以被告身分傳訊總統陳水扁,對此高檢署查黑中心不願回應,只再次強調,對於此案中的任何關係人 (無論是證人或被告),檢方都會約談,若有必要,當然也包括陳總統。

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對於是否傳喚陳總統一事,以事涉案件偵查內容為由,不願正面回應,但也未否認,他指出,對於此案中的任何證人、被告,若要傳喚,他不會堅持在何處訊問,因為關係人「願意講才重要」。

日前總統府發表聲明指陳總統樂於就國務機要費一事親向檢調說明,當時陳瑞仁即表示,檢方辦案從未預設傳訊對象,若有必要,就算是總統,也不會只問一次,檢方也歡迎總統先用書狀就本案陳述意見。

引發舉國矚目的國務機要費案,因被發現報帳單據不符、巧立名目請領等疑點,使全案可能涉及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甚至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的圖利罪嫌,檢調人士不諱言,由於檢方已將國務機要費比照元首特支費調查,因此問題單據等疑點,日後請陳總統說明的可能性不低。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憲法賦予現任總統刑事豁免權,即便全案日後陳總統被檢方列被告追究,因案件並非內亂、外患罪,也必須等陳總統卸任後,才能追訴,因此總統是否遭列被告,道德非難性大於刑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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