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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
【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一日電)一名徐姓學生就讀國中期間,因故被導師處罰交互蹲跳,隔日無法行走,被醫生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家長因而提出國賠,校方於今天下午的上訴審第一次開庭前,撤回上訴聲明,因此依照一審判決,依法賠償徐生新台幣六十六萬零一百八十一元。
這起事件發生於九十三年八月底,當時就讀西湖國中的徐姓學生因暑假返校日未到,且頭髮不合乎規定,因此被陳姓導師處罰,交互蹲跳一百八十下,徐生跳了一百五十二下後,因體力不支停止;徐生隔天身體不適,雙腳幾乎無法行走,也出現血尿症狀,送醫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
徐母晚上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事發後她向陳姓導師詢問事發經過,但陳姓導師一再質疑是否「小診所診斷不正確」以及「孩子原本就有病」,加上陳姓導師態度一直不好,家長因此在人本基金會協助下,提出國賠告訴。
徐母指出,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賠償新台幣六十六萬多元,學校不服判決結果,提出上訴聲明,原定今天下午在台中高等法院開庭,但台中高院告知,西湖國中開庭前以書面撤回上訴聲明,這件體罰國賠案經一年九個月訴訟程序後,終告確定,西湖國中依法必須賠償六十六萬零一百八十一元。
她表示,對於遲來的正義感到欣慰,但「寧可不要六十六萬元,也希望體罰事件從來沒發生過」,因為就在那次體罰中,賠上孩子的健康,現在她的小孩只要天氣變化,或是站太久、走太長的路,腳都會感到非常不舒服。
徐母說,除了感謝人本基金會一年多來協助打官司,也希望校園體罰事件不要再發生,以免再有孩子因不當體罰而賠上一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