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劉世傅房屋買賣問答專欄

賣自住屋、收租屋是否要繳稅?

劉世傅
2006-08-22 06: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8月12日訊】問:我自己住的屋賣了,賺了十萬加元,是否要交稅,我還有一個柏文,定期收租,賣了是否要繳稅?

答:屋主自住的物業賣了得到的錢(Capital Gain)不繳稅,銀行定期存款和股票買賣要交稅。收租的物業賣了是要交稅的,如果個人所得稅比較繁雜,可以聘請專家或會計師幫助。@

(歡迎讀者朋友通過大紀元向作者詢問有關房屋買賣的問題。)

劉世傅,多倫多 Home Life 城市地產地產經紀人
電話:001-416-816-9323
www.saifoolau.com
saifoo@saifoolau.com

(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