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吃山:徐州市公安局雲龍分局的「生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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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訊】「以前的土匪在深山,如今的土匪在公安。」老百姓的街談巷議聽起來非常的刺耳,但絕非空穴來風,如果不是親身的經歷,我們怎麼能體會到王培榮、俞建清、王承志以及更多的人在江蘇徐州市公安局雲龍分局所遭受到磨難!

為了錢,充當罪犯的庇護「傘」

為了錢甚麼都敢干,哪怕是犯罪份子也要為他充當保護傘,為其逃脫罪責進行百般的辯護,而對舉報人進行無情的打擊。

中國礦業大學理學院老師王培榮,為了徐州風華園小區的劣質防盜門一事不但要和違法犯罪份子進行鬥爭,同時還要遭受雲龍區公安局的白眼。

9月5日,記者在徐州見到了頗具有傳奇色彩的人物王培榮,他告訴記者:徐州風華園小區一期212個單元防盜門是「三無」劣質防盜門,是由「徐州市雲龍區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設施經營部」原負責人閆家訓經銷的。當時,閆家訓既無加工定做單元防盜門資格,又無經銷單元防盜門資格(營業執照已被吊銷),更沒有按規定到公安部門辦理手續,閆家訓先後制假售假多達一百五十多萬元的假冒「三無」劣質單元防盜門。誰知道,徐州市公安局雲龍分局領導不但支持閆家訓干違法犯罪的勾當,還竟批准閆家訓個人購買警車。

1999年7月28日,閆家訓冒充「公安」,開著警車,再次以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徐州市雲龍區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設施經營部」名義,與某個體戶簽訂單元防盜門的《加工定做合同》。

王培榮舉報以後,他和家人受到閆家訓無數次的威脅、恐嚇,閆家訓甚至當眾叫囂著要拿10萬元買王培榮的命。閆家訓還幾次對王培榮進行毆打和搶劫,當著派出所民警的面將王培榮毆打致傷,在醫院治療的醫療費就花了400多元。打人者被帶到翟山派出所只呆了幾個小時就走了人,但事情至今沒有下文。

雲龍分局為罪犯閆家訓提供警車的說明(圖片來源:中國輿論監督網)

 

雲龍分局為罪犯閆家訓提供警車的說明(圖片來源:中國輿論監督網)

派出所當然知道嫌疑人是誰,可是警察不敢為王培榮追回被閆家訓搶劫的所有財物。如今派出所裡,甚至連王培榮的有些報警記錄也找不到了。

誰都不會想到,由於公安局關為了掩蓋閆的犯罪事實,竟然不擇手段故意隱瞞,在閆家訓判刑前,他需要甚麼身份時,公安機關就會出具證明給閆相應的身份,如 「公安分局事業幹部」、「保安公司副經理」等等,這個犯罪份子對公安部門管理的技防產品,從事大量制假售假犯罪活動。當閆家訓需要警車作掩護,公安機關允許這個罪犯分子個人購買警車,並為閆家訓辦理牌照為蘇C0818的警用昌河麵包車,車上寫有「公安」兩字,裝有警笛、警燈等警用設施。在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上,閆又變成了一個不存在的經營部經理,閆個人購買而且用了五年多的警車,公安部門不但沒有依法沒收,反而給閆家訓個人非法購買警車所花費的費用四萬元。

雲龍分局為甚麼這麼做,不外乎受經濟利益所驅動,為了收取所謂的管理費,竟然置國法於不顧。

上面提到的犯罪份子閆家訓,因制假售假被判刑時,《彭城晚報》、《揚子晚報》、《江南時報》、《中國工商報》、《中國消費者報》、《中國青年報》、《新華報業網》等媒體均作了報導。

幫助討債 常州企業家遭殃

雲龍分局收取俞建清「暫扣款」3萬元,至今5年不退。(圖片來源:中國輿論監督網)

雲龍區檢察院白條收取俞建清妻子11萬,不給錢不撤銷逮捕令。(圖片來源:中國輿論監督網)

俞建清,常州市轄區原武進市焦溪鶴山機械廠(簡稱鶴山廠)廠長。

1998年10月7日,徐州市宏達塑料製品廠(簡稱宏達廠)向鶴山廠購買45型、65型擠出機及配套附件,合同價款142160元,1998年10月15日,鶴山廠按照合同標要求將所要的設備交給宏達廠,並將設備調試完畢。

宏達長前後付款11萬元,至今尚有32160元拖欠未付。

由於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塑料輸液袋在2000年以後將不能生產,宏達廠尋找藉口聲稱設備不能正常使用,要求退貨。在此情況下,鶴山廠再次於1999年12 月派員幫助解決問題,同時告知宏達廠,鶴山機械廠生產的這種擠出機佔據全國市場的50%,產品完全符合行業標準及在武進技術監督局備案的企業標準。

宏達廠為了達到退貨的目的,於2000年元月在設備使用1年多的情況下,以產品質量問題為由向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鶴山廠賠償27萬餘元。鶴山廠提出管轄權異議,雲龍區法院於2000年3月13日作出(2000)雲經初第81民事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武進市人民法院處理。

宏達廠眼看產品質量糾紛案件沒有勝訴希望,便向雲龍區人民法院申請撤訴。

2000年8月,宏達廠又以產品責任糾紛為由向雲龍區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訴訟,經雲龍區法院及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本案又移送武進市人民法院處理。

宏達廠在此案且勝訴無望的情況下,拒絕向武進市法院交納訴訟費,故武進法院於2000年7月制發(2000)武經初字第43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本案以撤訴處理。

2001年初。宏達廠負責人憑藉其在徐州市複雜的社會關係,捏造案情,向雲龍區公安分局控告鶴山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而雲龍區公安分局與宏達廠串通一氣,在無任何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藉口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於2000年2月19日將鶴山廠負責人俞建清刑事拘留。

在此期間,雲龍公安分局辦案民警對俞建清大搞刑訊逼供,三次提審三次違規提供手機叫俞建清通知家屬送錢贖人,俞建清自知被冤枉,告知家屬不要支付任何贖金。在批捕過程中,雲龍檢察院經審查認定俞建清不構成犯罪,但在作出不予逮捕決定的同時,又威逼俞建清家屬於 2001年3月23日到檢察院交納11萬元人民幣,同時初具了蓋有徐州市雲龍山區檢察審查批捕科公章的便條一張,距今已有5年而不退還該款。

稍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明白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雲龍分局應在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同時將俞建清釋放。但雲龍分局自認為在本案中未得到任何好處,故變更強制措施,將俞建清監視居住在徐州軍分區第二招待所,俞建清在此期間被雲龍警方用手銬吊在招待所窗戶上長達25天,在俞建清家屬多次奔走救助之後,雲龍分局於 2001年5月12日在收取俞建清家屬3萬元「暫扣款」,同時又交納了住宿費,保安費4萬餘元(沒有給任何票據)之後被釋放。至此,俞建清前後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89天。

在此期間,俞建清的業務全部中斷,企業瀕臨倒閉,造成了上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俞建清自以為這事到此為止應該有個了結了,而事實上,雲龍分局根本不肯就此罷休。

2002年12月24日,在宏達廠購買設備4年多之後,雲龍公安分局在立案2年後其經雲龍檢察院批准開具了(2002)第256號逮捕證並上網追捕。俞建清自知好漢不吃眼前虧,只能一邊四處逃亡,一邊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後此案引起了江蘇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經審查雲龍檢察院批捕確實有誤,故雲龍區檢察院於2003年5月15日 撤銷了對俞建清的逮捕。

2005年9月12日,雲龍公安分局寄來質量鑑定報告一份,看來,俞建清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還沒有結束,雲龍公安分局的某些人還想一錯再錯。

被「監視居住」的南通藥商

王承志氣憤的向記者講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圖片來源:中國輿論監督網)

這是雲龍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周福海今年正月前後多次辱罵、威脅南通藥商王承志,用手機發給王承志的短信息之一:「哈哈!王瘋子,你是瘋狗、人渣、畜牲、敗類、騙子、罪犯。正義之劍永遠在你這個罪犯頭頂高懸,祝你狗年伏法早死!」

「字列行間刻意迴避前些日子無意洩露出的其惡意辦黑案字眼,但我打過去電話他不敢接,接了也怕我錄音不敢說話,一味辱罵耍流氓。」王承志氣憤的對記者說,轉眼間,我被惡警周福海及敲詐分子勾結迫害已有有三個年頭了。

三年來,我要面對各種各樣的麻木不仁甚至別有用心的威脅恐嚇,但我討回清白的決心和信心卻絲毫都沒有改變。

回憶是痛苦的,一切彷彿就發生在昨天……

2003年5月,河北的彭慶碩、竇蘭芳因為和我做藥品生意產生糾紛,心裏不爽,請來一位名叫李孟義人聯手對我進行敲詐,他們揚言「白道黑道都可以玩死」我,並夥同徐州雲龍分局經偵大隊長周福海對我進行敲詐,光天化日之下顛倒黑白給我定了個「詐騙罪」。

2003年7月9日,河北的李孟義親自指揮公安人員將我押解到徐州,一路侮辱、恐嚇、折磨我。

周福海在檢察院認為詐騙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自打耳光,冤不成詐騙再冤非法經營(因為不管非法經營還是合法經營一定都是經營了而一定沒有詐騙),直到2003 年11月14 日被取保候審,我飽受數不清的侮辱、拷打、飢餓、敲詐勒索,甚至持續多日不讓睡覺等下三濫的手段對我實施非人般的折磨。相關的重要的證詞、照片、錄音等真實證據也早已遞交徐州市公安局。

雲龍公安分局對我被迫害似乎沒有任何作為,在我一再的催促下,徐州市公安局紀委張處長等人(電話:0516-83978103)才為周福海違紀之事來南通,並慌稱關於究竟是我詐騙還是我被迫害之事正在調查之中(我對整個過程都做了有錄音)。但接下去就杳無音訊。我一再追問,常科長(電話:0516- 83978001,83978130)也多次告知此案已轉交紀委,而張處長卻說案件本身的對與錯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他們只管違紀的事。我義正詞嚴的向他們追問周福海敲詐勒索的事應該怎麼處理!張處長面有難色的告訴我們說「沒有證據」。今年新年前夕,我去公安廳追問張處長,他才又告訴我說,周福海因違紀被撤職處分。但周福海的老婆(電話:0516-85838300)卻告訴我周只是平級調動到市局,並大罵市公安局紀委和泉山分局經偵,說參與處理周的人和我一樣都是「流氓」、「人渣」、「罪犯」。她在電話裡還對我惡狠狠的說:周調動到市局馬上還要高昇,要是共產黨員都像周福海那樣的話共產主義早就實現了。

2006年9月4日,記者來到雲龍區公安分局採訪,該局的辦公司盧主任(音譯)告訴記者說:「這個星期都沒有時間接受採訪!」記者與盧(音譯)約好在一個星期內等回音,記者給他留下了聯繫電話和電子信箱,但時至今日沒有收到任何消息。

「有奶就是他娘,有錢就是他爹!」一位受害人氣憤的對記者說,為了搞錢,雲龍分局不擇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扣押人質,光是告周福海的案件先後就有20多起,雖然也有相關違法辦案人員受到了輕微的處理,但雲龍分局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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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新德──安徽人,2003年創辦中國輿論監督網,並於2004年首發「下跪副市長醜行錄」一文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註:《民間反腐網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長》(城市快報)、《他們最害怕光》(中國青年報)、《中國網絡自由飛翔的雄鷹》(路透社)、《互聯網改變中國政治版圖》(紐約時報)、《每個貪官的背後至少一個情婦》(世界日報)。

近期報導了遼寧阜新「退休高官」王亞忱案件、遼寧鞍山國稅局李文娟舉報案件、河北國投公司董事長梁雲才雙規致死案件、黑龍江富錦市57萬畝土地案件、天津塘沽區政府「腐敗樓」事件、「兩頭通吃」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湖南省)等。更多的文章,請在網絡搜索「李新德」、「中國輿論監督網」。

——轉載自《中國輿論監督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轉自互聯網論壇﹐未經本站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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