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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州通過法案禁止汽車駕駛開車打手機

2006-09-16 11:4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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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6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加州通過法案,禁止汽車駕駛在開車同時打手機,除非使用免持聽筒方式。

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已經簽署法案,不過,禁令要到2008年7月一號才開始生效,這段期間,有關當局將加強宣導,教育民眾。「阿諾」指出,根據統計,開車打手機發生車禍的機率是不持手機講電話的15倍。「阿諾」因此呼籲民眾不要等到法令生效,才在開車時放下手機。

根據法規,違反禁令的人,初犯將罰金20美元(約合新台幣660元),二度違規者,將處罰金50美元(約合新台幣1600多元),不過,緊急狀況不受禁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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