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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月華答謝中外朋友

付月華
2006-09-18 01: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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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
中外朋友們:你們好!

我是付月華,首先,因我一直在病中,未能及時答謝朋友們對我的關心和支持而深表歉意!望朋友們見諒!許多朋友問及我母親的情況,一併告之。

我母因肺部感染於05年12月23日住進友誼醫院,醫院給予抗生素激素治療,30日被治成「腎前性氮質血症性急情腎衰」(有病歷、化驗單為證)。入住ICU血濾,每日一萬餘元。06年1月2日我告發此事,院方為隱瞞此事惱羞成怒,竟將我母嗆死。

我母經口氣管插管上呼吸機,氣道是完全封閉的,且留有胃管減壓,竟然從氣管插管中吸出大量營養液,殘忍的將我母活活嗆死(有病歷、化驗單、屍體為證)。

06年3月,我以「醫院故意殺人」到宣武分局報案。

06年4月,刑警隊XX在未查實「故意將患者嗆死」情況下,以領「不予立案通知書」為名,通知我去刑警隊,在談話中,我重申本案事實與證據,遞交了材料,要求他立案,XX答應了我的請求,收了材料。

之後,我回家治病。〔其中又遞交了三份證據材料〕後來杳無音訊。

9月12日,我電話找到辦案人問及此案,辦案人翻臉矢口否認說:「不是早就通知你不予立案了嗎?」

我經歷如此被欺騙、耍弄,被尋開心,實在是羞於啟齒!儘管這不足為奇!是中國人就會料到它的結局,無例外,都只是醜惡的暴露與辛酸經歷的過程!當人們被打造成日本電影《追捕》中的橫路進二時〔呆傻癡隉〕那絕對是「和諧」!

為捍衛公民的生命權,我是以母親的屍體不能入土為安為代價!(屍體不能毀,是證據)。我時時揪心!

人們為了捍衛自身的權利,所進行的任何的「抗爭」都是應該的、必要的,無可厚非的!儘管也會付出慘痛的代價!甚至是鮮血與生命!人們依然會不屈不撓,前仆後繼!…

好啦,歡迎中外朋友和我聯繫,並替我廣為答謝!

付月華於病中

2006年9月15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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