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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問答(349) 庇護申請面試時有身份和沒身份的區別

2006-09-05 24:4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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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三百四十九﹕我是今年二月來美探親。我想申請政治庇護。現在我是否應申請簽證延期?

解答: 你現在面臨着對你的申請面試時你是有非移民身份或讓它失去的選擇。如果你不做延期﹐在面試那一刻你的身份就失去了﹐如果這時面試被拒﹐移民局會自動開始對你的驅逐出境程序 (即使你申請延期了﹐但未批准﹐也一樣開始逐境)。這時﹐你會又有一次在移民法官面前重新申請庇護的機會。如果移民法官也拒絕了你的申請﹐經上過訴失敗﹐你最終會被驅逐出境的。

如果在面試時你的非身份還有效﹐而面試被拒了﹐這並不影響你的非移民身份。移民局不會送你到移民法庭開始驅逐出境的程序。然而﹐你卻不能對移民局面試官的拒絕的決定進行上訴﹐移民局允 c你面試被拒後可以有一次反駁的機會﹐(Rebuttal) 但不能上訴。所以﹐你沒有在法官面前的第二次申請庇護的機會。

所以﹐是否申請延期決定在你是不是想要維持非移民身份從而用其它辦法解決身份問題﹐如僱佣綠卡﹐婚姻綠卡等等。如果你沒有其它的辦法﹐你現在處於是否要麼申請庇護成功拿綠卡﹐要麼被拒回母國﹐弄個魚死網破﹐那就等失去身份後再申請﹐也就不做探親身份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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