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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樓不吉利? 東莞規定樓層編號不得跳號

2007-01-08 12:5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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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八日電)四或十三等數字一般被認為不吉利,忌諱的民眾買屋時會刻意避開。但廣東省東莞市為加強房屋地址管理工作,規定房屋樓層必須按順序編號,不得跳號、缺號或附帶其他標識。

中新社報導,東莞市東城區房地產銷售人員說,「過去售房時,四層、十三層、十四層和十八層總是到了最後才能賣出。」

他表示,一些客戶認為四諧音「死」、十四諧音「要死」,數字不吉利,在西方「十三」被視為不吉利兇數,而十八代表「十八層地獄」,有些開發商在對樓層編號時,通常會過濾掉這些不吉利號碼。

東莞市公安局、民政局、建設局、城建規劃局、房產管理局日前發布通知,要求房屋地址編號應按照固定規則辦理,房屋樓層必須按自然數順序編號,不得跳號、缺號或附帶其他標識,才能辦理相關手續及事項。

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規範房屋編號不會對開發商銷售造成實質影響,並不是所有購房者都會對不吉利數字過敏,開發商只有在服務和價格等方面與客戶認真溝通,銷售情況才能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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