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做廣告 花費近百萬
【大紀元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竹思紐約報導)公民聯盟(Citizens Union)於週一(10月15日)在市府前公布關於紐約市議員在媒體做宣傳的花費的調查結果,並呼籲這些議員提供其花費的細節以便公眾監督。一些議員亦就此做出辯白和聲明。
公民聯盟行政主任戴埃( Dick Dadey)說,「調查發現﹐在過去的五年半里,紐約市議員們花費了近百萬美元在報紙雜誌上做廣告,其中2003到2005年選舉期間的343,000元花費可能違反了紐約市有關規定。這是一個沒有被監督到的地方。」
戴埃指出,從2002年7月到2006年6月,花費最多的前十名市議員就佔了所有花費的55%。花費最高的是布碌崙48選區議員尼爾森(Michael Nelson),每年平均20,525元﹔而包括劉醇逸在內的三位議員的廣告花費則為零。
在公民聯盟出示的一些市議員在媒體做的廣告顯示,有些廣告的確給公眾提供了有關紐約市服務或公聽會的信息,但大部分是祝賀節日或宣傳自己,如尼爾森於2005年6月10日在一地區俄文日報刊登的祝賀俄羅斯傳統週的廣告。
戴埃呼籲,市議員應詳細公布其用納稅人的錢做廣告的目的和意義,他們必須遵守市有關規定,不可以在2009選舉年刊登沒有向公眾提供信息而只宣傳自己的廣告。
尼爾森就公民聯盟對其的指責發佈聲明說,「做這些廣告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社區組織,使他們能得到解決其需要為民眾繼續服務的贊助基金。例如在松柏之家社區服務中心(Homecrest Community Services)的中國新年宴會上登廣告是告訴這些英文非母語的人們-我的辦公室會幫助他們。」
尼爾森說,「如果我真是為了可恥地宣傳自己,不如直接給我的選民發信,這是政策允許的。」
市議長柯魁英亦發佈聲明,建議「規定要求議員花納稅人的錢做的廣告必須提供公共服務或教育的信息,嚴禁單純祝賀廣告。」(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