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沖繩核武密約 日外務省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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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時報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7日報導〕日本「讀賣新聞」7日頭版報導,七二年沖繩回歸日本之前,日本對美國有密約,保證「萬一發生緊急事態,美國核武可以進入日本」。日本學者於美國國家檔案局發現足以證明日美間有「沖繩核武密約」的六九年日美高峰會談秘密相關文件,但日本外務省仍然極力否定密約存在。

緊急時 美核武可進入日本

報導指出,一九六九年日本首相佐藤榮作與美國總統尼克森在有關沖繩回歸日本的高峰會談中,日本對美國有秘密約定,承認一九七二年沖繩回歸日本以後,萬一發生緊急事態,美國的核武可以進入日本。證明日美間有這項密約的文件是當時的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於六九年11月19日的日美高峰會之前的十二、13日提交給尼克森的「共同聲明秘密備忘錄」相關備忘箋。該紀錄已於2005年解密,後來由日本大學法學部教授信夫隆司在美國國家檔案局發現。

該份備忘箋為當時季辛吉呈交尼克森,藉以說明美日高峰會的進行方式。季辛吉於日期標示為一九六九年11月12日的備忘箋上,提及顯示美日密約存在的「共同聲明秘密備忘錄」。13日的備忘箋上則提及當時擔任佐藤首相密使,化名為「吉田」的已故京都產業大學教授若泉敬,季辛吉在文中表示:「昨天下午我和吉田對於進行最後會談達成共識」。

若泉敬在九四年的著作中也曾提及日美間有密約存在,內容與備忘箋一致,但日本外務省仍堅決否定日美間有密約存在。

違背日本非核三原則

核子武器問題為戰後以來日本機密性最高的微妙問題,對美國核武進入日本的規定,一九六○年在修訂日美安保條約時,有「變更重要裝備需要事前協議」的項目,六七年日本政府發表「非核三原則」宣言,明確規定「核武不可進入日本」,此一方針也適用於主權回歸日本後的沖繩。

報導指出,日美密約本身以及秘密備忘錄並未經美方公開,但是信夫隆司教授新發現的文件,顯然進一步證明日美沖繩密約的存在,今後日本政府可能必須面對日本國民要求提出合理說明的壓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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