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嶽散人 :「道德恐高症」會斷送良心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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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維權律師發飈,但這次不是罵拖欠民工工資的無良老闆,而是直接痛罵他為之維權的民工。事情倒很簡單,民工律師周立太在成功為一群民工討要回無良老闆拖欠的工資後,他的當事人拿到了錢就一哄而散,周立太這場官司就白打了。如果就從沒到報酬的現象來說,周律師在打完這個官司後倒是比較像民工。鑑於親手把自己弄成民工的處境,周律師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云: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
  
  這件事的是非其實清楚的很,打官司要給律師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除非律師聲明是公益行為。民工的官司不好打,何況是被拖欠工資的民工,本身就沒有錢給律師付前期的費用,估計這些費用都是周律師自己墊付的。要是用做生意的話說,這次算是血本無歸了。對於一個血本無歸的律師來說,在自己的博客上罵罵人也真沒什麼。
  
  不幸的是,正如何祚庥院士的名言:誰叫你生在中國?支持周律師的固然不少,但也有人認為周律師不應該如此。所持理由很奇怪,「畢竟民工被欠薪在先,他們長期貧困和被壓榨的處境逼得他們已不在乎道德誠信。而且既然是為民工打官司,就應該考慮到民工對訴訟費的承受能力」。
  
  這話裡有兩層意思。其一,民工不在乎道德誠信是因為有人先欠了他們的錢。這層意思之所以奇怪,是因為周律師畢竟不是他們的老闆,而是幫他們向無良老闆討錢的人。即使我們把意思往深了說,是社會造成了民工的貧困與被壓榨,難道周律師就應該為社會環境造成的後果付帳麼?窮人的忘恩負義依然是忘恩負義,這不會因為他的生活狀態很差就值得特殊對待。
  
  第二層意思是說,周律師在打這種官司的時候,即使不是免費也應該是收得更少一點,似乎是說周律師的收費把民工逼得不得不做出這種忘恩負義的事情。關於這點很難辯駁,因為訴訟費用多或者少的標準很難確定。其實這裡的有一句潛台詞:給民工打官司,你本來就不應該收什麼錢。
  
  關於是不是收錢、或者收多少錢,有個故事倒可以作為註腳。話說當年還有奴隸制的時候,魯國規定,誰在其他國家把成為奴隸的魯國人買回來,就可以去政府那裡報銷費用。孔子的某弟子是有錢人,買回了奴隸也不找政府去報銷。孔子聽說了以後就罵他云:「瞧你這小樣兒,以為自己這麼做就高尚了?要是你立個高標準在這裡,以後誰還好意思去報銷呢?有幾個像你這樣的有錢人?如果不報銷而別人又承受不起,以後誰還會去做這樣的好事呢?」孔子明白,做好事是需要成本的,或許有人能自己吃糠咽菜的做好事,但大多數人還是要在自己能過得好一點的情況下對別人伸以援手。我們總不能要求做好事的人最後自己餓死吧?
  
  所以,這才是事情的關鍵所在。我們的文化裡有個傾向,就是把某些東西無限拔高,一直高到誰也支付不起代價的程度。一旦發現居然有人在做好事的時候還有其他的條件,馬上就出來做大義凜然或者痛心疾首狀,就像忽然發現神仙也上廁所似的,那個失落感就別提了。問題是誰告訴你神仙就不上廁所了?
  
  對於這種嚴格要求別人的道德高標者,不得不讓人產生一種「道德恐高症」。如果每個高律師都遭到這種待遇,維權成為了讓自己也成為討薪民工的陷阱,同時還不能說出自己的不滿、說出來就要被人質疑的話,這種「道德恐高症」可能就會斷送所有有能力做好事的人心中那點兒想做好事的願望。而從常識我們又可以知道,那些義正詞嚴高調要求別人應該如何奉獻的人,在現實中其實很可能就是一頭鐵公雞,更加無法指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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