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為遏阻不法黑錢利用深圳地下金融管道流出中國大陸,深圳銀行最近採取限額管制,每日不得提款超過人民幣三萬元的作法引起爭議。專家認為,如果沒有極其特殊的原因,銀行突然對提取現金設限,易引起民眾恐慌,並導致銀行信用危機。
香港文匯報引述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中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明文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他說,儲戶把錢存進銀行,但仍是這些資金的擁有者,享有自由支取使用的權利。如果不是基於十分特殊的目的,銀行不能侵犯儲戶取款自由的權利。
郭田勇回憶,上世紀九零年代中期,大陸國內通脹嚴重,當時銀行就有過類似的規定限制儲戶提取現金。那時候主要是怕大家用現金消費,刺激物價進一步上漲。可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不存在這樣做的理由。
他認為,此次銀行限制取現主要是出於控制貨幣投放量和反洗錢目的。從商業銀行自身的角度講,不排除部分銀行特別是一些中小銀行出現頭寸 (即款項)不足。在央行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和自身信貸的快速擴張後,一些銀行到年底可能已經沒有足夠的資金儲備了。限制取現將迫使不少人使用轉賬和刷卡的方式進行支付,有助於反洗錢的監測。
他指出,從現在實際情況看,個人儲戶可通過刷卡、轉賬等滿足日常需求,對日常生活影響不大,對地下交易的打擊會比較大,但是打擊效果能否持續還有待觀察。不過即使出於這樣的目的,一天三萬元和一週五萬元的限額也顯得苛刻。
針對近日深圳銀行限制存戶提款,正在新加坡訪問的溫家寶總理昨日也明確表示,不贊成深圳部分銀行限制提款的做法。不過,他也指出,目前深圳的人民幣流通量實在太大,當中有很多不正常的因素,包括地下錢莊,如果不加以管理,會影響大陸和香港的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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